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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特定关系人“借”房,退休厅官被严处

2016年12月20日 10:21:38 浏览量: 来源:新华每日电讯 作者:梁建强

  湖北一厅官以“借”为名,为特定关系人“借”来一套价值20余万元的房子,并办理房产证。据湖北省纪委监察厅近日通报,查实后,因还有其他严重违纪问题,这名目前已退休的厅官被开除党籍,涉嫌犯罪问题及线索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湖北省纪委监察厅通报显示,曾任湖北一地级市人大常委会原党组书记、副主任的刘某某,2011年向其工作所在市一置业有限公司总经理叶某某提出,想在对方开发的小区为其特定关系人万某某“借”一套房子。


  随后,经叶某某安排,万某某在没有缴纳任何购房款的情况下,与叶某某所在公司签订了房屋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合同价格23.48万元。同年10月,经叶某某安排,万某某顺利办理房产证。叶某某也在随后的企业经营方面得到了刘某某的“关照”。


  2015年11月,刘某某退休。11月底,得知组织正在核实自己涉嫌违纪问题线索后,刘某某与万某某统一口径,宣称房子是正常购买的,并指使万某某向叶某某补交了购房款。


  通过调查,湖北纪检监察机关认定,刘某某以“借”的名义为其特定关系人“借”到一套房子,未有任何出资,房屋的所有权属性发生了变更,是明显的以“借”为名的违纪行为,实质就是利用职务便利,索取他人财物,构成索贿;且其在得知组织对其问题进行调查后,与他人串供堵口,妨碍组织审查,情节严重,应从重处分。


  经查,刘某某还有其他严重违纪问题。经湖北省纪委常委会议审议并报湖北省委批准,决定给予刘某某开除党籍处分,取消其退休待遇;收缴其违纪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及线索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责任编辑:贾歆琰 [网站纠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