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批中央环保督察组完成省级督查 已问责687人
第二批中央环保督察组完成省级督查 已问责687人
2016年12月14日 10:27:03 来源:新京报 作者:
资料图
11月24日至11月30日,2016年第二批7个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陆续对北京、上海、重庆、湖北、广东等7省(市)实施督察进驻。至12月10日,7个督察组均完成第一阶段省级层面督察任务,共计与275名领导谈话,其中省级领导163人,部门和地市主要负责同志112人;累计走访问询169个部门和单位,调阅资料2.8万余份。
7督察组交办案件5462件
进驻期间,督察组及时转办督办群众举报问题。截至12月10日,7个督察组共受理举报8657件,经梳理有效举报并合并重复举报,累计向被督察地区转办5462件。根据督察安排,目前各督察组正在开展下沉督察,进一步调查核实省级层面督察聚焦的有关问题,预计下沉督察时间10天左右。根据有关规定,督察进驻期间,督察组不处理被督察地方的具体环境问题。
据通报,截至12月10日晚8时,中央环保督察组共向北京、上海、湖北、广东、重庆、陕西、甘肃7省市交办群众举报案件5462件。其中,广东省受理的数量最多,为1348件,甘肃、陕西省较少,分别为442件和494件。
据了解,按照边督边改的要求,目前7省市已办结中央环保督察组交办的案件1893件,责令整改2425家,立案处罚1479家,罚款金额达6614万元。其中,广东省罚金数额最大达2482万,湖北省罚金也超过千万。
陕西问责256人数量最多
在处理交办的案件过程中,7省市立案侦查213件,拘留112人;约谈1100人,问责687人。其中陕西省被问责人数最多,达256人,甘肃、广东分别为159人和112人,湖北省97人,北京、上海、重庆三个直辖市问责人数较少,上海仅2人被问责。
截至12月10日,北京共接到中央环保督察组交办案件716件,已办结192件,其中40件经核查不属实。责令整改企业221家,立案处罚195家,罚款金额129万。在处理过程中,拘留4人,约谈215人,问责28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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