毛姆:离经叛道的文青气质,在任何时代都有致命魅力
毛姆:离经叛道的文青气质,在任何时代都有致命魅力
2016年09月21日 10:56:55 浏览量: 来源:凤凰网 作者:陈以侃
所以,作为读者我还是很愿意听译者描绘一下他感受到的原作风味,当我看到有人将毛姆的英文形容为“驯雅”或“优美”,我就隐隐有些不安,怕自己的味蕾背叛了自己。但还好在英文世界里,口径还是比较统一的。推崇毛姆的两个作家,给英文短篇集作导读的尼古拉斯·莎士比亚(Nicholas Shakespeare),说“毛姆的文字不美,他写得很平淡,就像说话一样”;帮毛姆编出一本游记文字合辑的皮克·艾尔(Pico Iyer),说他写的是“公务员散文”。
从我刚读得通英文起,毛姆写作课的两句话一直记得很清楚。第一句是:作者表达得晦涩难解,是因为他自己没有想清楚。第二句是:一个人要是拿着环每走两步就要从里面跳过去,你就会怀疑他是不是在认真耕地。
当然后一句,也就是写作要消灭一切娱乐,我从来没有遵守,还好,毛姆也没有。毛姆说他追求的是简单、清晰(夏志清先生将lucid译为“达”,我觉得并不贴切)、悦耳。要我说的话,他的文风是一种体面的娴熟和狡黠。 自从接了这个活,每告诉一个朋友,他就会用恭喜的目光拍打我的肩膀,因为让一个促狭的人译刻薄,就像逼德国队主教练改善个人卫生。但讥诮这项技艺,到了毛姆的境界,自然知道拍桌子指着对方鼻子用第二声“哈哈哈”不是最佳的手段,所以对于译者来说,在文风上也无需摆出什么特别的姿态来。
现在我们应该提醒自己,连伊夫林·沃(Evelyn Waugh)这样难以取悦的人,也说毛姆是“在世唯一一个能让人学到东西的作坊师傅”。毛姆的第一语言是法语,那个传统里的精致似乎他一直觉得在自己的能力之外,却也像是为了腾出力气更好地发扬从福楼拜到莫泊桑这条文脉中的“经济”,让他的故事有种谦卑而让人服帖的专注。另外,还是回到上文提过的意思,他下笔有种发自内心的快乐,让读者也高兴地几乎认为那些在造句上的小疏忽并不重要。而说到“悦耳”,当他把字词音节安排对的时候(经常是对的),那个段落会从纸面上飘起来。我试着模仿他语势的高低转承,有时也会给自己造成一种“译得真好”的假象,忍不住就要把那段话粘贴到某个聊天窗口里。另外,或许场地不对,但我执意想提一句,所谓cliché,是非母语读者最难体会的一个层面,陈词滥调都是因为有意思才会被用旧的,尽管我已经在我能接受的范围内尽量多用了一些成语和俗字,但译本的读者是很慢体会到威尔逊的那种义愤填膺的。
话就说到这里好了,如果要从所有作家里挑一个去承受这样一篇译后记,毛姆一定不会是最坏的人选。“你可能不是古往今来写得最好的小说家”这个判断裹再薄的糖衣也会被毛老师笑话吧?而且只有承认了这件事,对他的欢喜和感激才值得一谈。
责任编辑:林庭宇 [网站纠错]相关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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