毛姆:离经叛道的文青气质,在任何时代都有致命魅力
毛姆:离经叛道的文青气质,在任何时代都有致命魅力
2016年09月21日 10:56:55 浏览量: 来源:凤凰网 作者:陈以侃
当然,好话的份量也不轻。这篇文章写在毛姆刚刚公版(总感觉卖书网站上刷新一次都能发现新译本)的时期。封面封底上这样的话也见得多了:马尔克斯说毛姆是他最喜欢的作家之一;奥威尔说现代作家里毛姆对他影响最大; “毛姆到底好不好?”这其实是个文学史的题目。活着的时候是全世界名气最大、赚钱最多的作家,“新批评”统治文论的那一段,宣扬文本自治,提毛姆倒反而不丢人,毕竟奥斯维辛发生了,他也算象征着文学入世,心怀天下。但现代演化成后现代,可能是德里达上台读论文的六十年代之后,一切缥缈起来,大家开始同意威尔逊所谓毛姆写的不是“真正的文学”了,因为他写的不够“相对”,不够“主观”。“居然想观察世界,居然想揭露本性,怎么会有这么荒唐的想法呢?”但哪种小说更正宗吵再响也没有用;不管小说家打定主意要干吗,总还是得一句一句读吧?
毛姆写过,“我等待的批评家是这样一个人,他能解释为什么我缺陷这么多,却这么多年来拥有这么多的读者。”其实我当时就或多或少猜了出来,译了这么些个中短篇之后更加相信,窍门是那个叫阿申登(Ashenden)或者毛姆的叙述者。他的故事我最喜欢的几乎开篇都像小品文或者旅行笔记,正当你放松上前想跟他搭话的时候,这家伙转身从兜里掏出一块什么东西,说:“你瞧我在路边捡到了什么?”结果这个“什么”是世上最光怪陆离最撩人心弦的故事。
这当然首先是一种文学手法,但也像一个比喻,指向毛姆的乐在其中。格雷厄姆·格林(Graham Greene)说,读毛姆停不下来,不是为了他笔下的人物,不是“氛围”,不是文笔,而是逸事秘闻有种内在的力量。毛姆享受那种传递八卦的乐趣,他想把自己放进去,不仅为了让你听故事更认真,而且他自己也恨不得成为那个投入的听众和游客。当年那本把毛姆比作莫泊桑的书,说这两人都世故,知道什么东西是“广泛有趣”的;2009年的那本《毛姆的秘密生活》(The Secret Lives of Somerset Maugham),说毛姆“心思敏锐,最擅揣摩观众想要什么”。他当然知道我们想要什么,因为他就坐在我们之中。
毛姆被引用最多的一句话可能是:“我清楚自己的位置:二流作家的最前列。”其实呢,毛姆从来没有说过。是威尔逊那篇文章出来之后(里面提到他确信毛姆是“二流”),两年后就有人没有明确出处地“报道”毛姆说了这句话。直到1980年特德·摩根的传记里说毛姆在《总结》(Summing Up)里写道,“我知道自己的地位:二流作家的最前列”,书上哪里有啊?而《毛姆的秘密生活》则说毛姆“多处说过”——每个引用的人都要编个出处,自然“处”是少不了的——但没有一条可以确切查证。
责任编辑:林庭宇 [网站纠错]相关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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