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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全国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督导评估工作报告(摘编)

2017年02月28日 11:05:03 浏览量: 来源:人民日报 作者: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

  山东省诸城市青少年基地学生通过天文望远镜看太空。

  资料图片

  自2013年国家启动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县(市、区)(以下简称县)督导评估认定工作以来,全国教育督导系统始终将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作为战略性任务,作为教育督导工作的重中之重,依据教育规划纲要要求和《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备忘录》规划,督促地方各级政府扎实推进,改革创新,不断缩小校际差距,提升教育质量,有力促进了教育公平。

  一、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督导评估工作基本情况 

  (一)完善均衡发展督导评估制度

  2016年,根据义务教育发展的新形势,进一步完善均衡发展督导评估机制。一是完善督导复查制度。二是督促各地强化督导评估工作。三是强化问题导向,以评促建。四是完善督导评估工作手段。

  (二)对522个县进行督导评估认定

  2016年,全国共有26个省(区、市)544个县申报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县。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按照《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督导评估暂行办法》(以下简称《暂行办法》)要求,组织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再对通过材料审核的522个县进行实地督导检查,同时对广东和福建两省39个往年通过认定的县进行复检。共安排国家督学和专家789人次,随机检查学校5028所(含教学点588个,特教学校56所),召开人大代表或政协委员、校长、教师、家长座谈会2194个,满意度网络调查问卷28.2万份,列举问题清单2702条,印发对受检省政府反馈意见26份,并在教育部网站公布。最终,有522个县达到国家督导评估认定标准。

  截至2016年底,全国实现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的县(市、区)累计达到1824个,占全国总数的62.4%。其中东部地区740个,中部地区556个,西部地区528个。继2014、2015年的上海、北京、天津、江苏、浙江5省(市)外,2016年又有广东、福建2省所有县全部通过国家督导评估认定。湖北、安徽、山东、吉林四省通过认定县的比例均超过80%。

  (三)对已通过认定的1301个县进行监测复查

  为巩固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成果,防止均衡水平滑坡,对2013—2015年通过国家认定的1301个县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情况进行了第三次监测复查,监测结果显示,1301个县的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水平总体上略有提高。与2014年相比,2015年小学综合差异系数由0.420下降为0.407,初中综合差异系数由0.357下降为0.346;8项指标均值基本呈增长趋势,其中生均教学仪器设备值总量增幅最大,小学和初中的增幅分别为8.83%和11.38%。

  有10个省份的21个县出现较大滑坡,小学或初中综合差异系数达不到标准要求,其中有3个县小学和初中综合差异系数均不达标。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组织了对21个县及所在市、省的政府、教育、督导部门约谈,向省政府办公厅印发整改通知,督促全面整改到位。

  (四)对未通过认定的县进行过程性监测

  为掌握未达标县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动态变化情况,依据2015年全国教育事业统计数据,以校际差距情况为主,对尚未通过国家评估认定的1200多个县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情况进行过程性监测。整体上看,未认定县均衡水平明显低于国家标准、更低于已认定的1800多个县,实现均衡发展目标难度较大。进一步分析显示,中、西部地区分别有48.5%、54.51%的县尚未认定,将是攻坚难点地区;单看小学差异系数指标,尚有56.9%的未认定县达不到要求,比例较高,仍将是攻坚难点学段。

责任编辑:安佳璐 [网站纠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