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海宁人才引育奖励即将开始申报啦!

2019年06月28日 11:06:05 来源: 浙江新闻客户端 作者: 王家维 通讯员 柴佳丽

  记者刚从海宁市人力社保局了解到,为深入实施人才强市战略,全面落实海宁市有关人才政策精神,2019年海宁市人才引育奖励申报工作将于7月1日至7月25日展开。

  本次人才奖励申报受理对象主要是符合海委发〔2009〕45号、海政办发〔2015〕47号、海人社〔2016〕57号、海委发〔2017〕11号等政策文件的人才和企业。与往年一样,本次人才引育奖励申报分两大类:个人补助类和企业补助类。个人补助类申报包含购房补贴、租房补贴、重点产业人才地方财政贡献奖励等;企业补助类分为引才薪酬补助、引才中介费奖励等几大类。需要注意的是,人才奖励政策按同类就高享受,不重复享受。

  该市人力社保局相关科室负责人介绍说,本次申报的是相关人才和企业在2018年的各项补助,因此,例如本次受理的购房补贴,购房全款发票需在2018年12月31日前取得;租房补贴受理的也是2018年度的实际发生费用。

  以购房补贴、租房补贴为例,根据《中共海宁市委 海宁市人民政府关于打造人才生态最优市 建设人才集聚新高地的若干意见》(海委发〔2017〕11号)文件规定,对培育或正式引进的国家级、省级、嘉兴市级高端人才、嘉兴市级高级人才、海宁市级高级人才、紧缺人才在我市首次购买商品住宅的,在购房价款50%的限额内,按上一年度全市商品住宅(公寓房)交易综合平均价,分别给予120㎡、90㎡、60㎡、30㎡、20㎡、10㎡的等价金额补贴;或分别给予为期3年每年10万元、5万元、4万元、3万元、1.5万元、1万元的租房补贴。因此,如有人才符合条件想申请购房或租房补贴,请及时申报。

  凡符合条件申请个人补助的人才个人按照要求准备材料,交由用人单位,由用人单位审核汇总后统一向市人力社保局申报;申请企业补助的用人单位按照要求准备材料,经所在地镇(街道)、管委会或主管部门初审后,报市人力社保局。

  本次奖励受理地点是在海州东路548号海宁市人力社保局1号楼4楼411室,人才和企业经办人不要跑错哦,有问题也可以前往咨询。

责任编辑: 徐晓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