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山:让“掉队者”再出发“有尺可量”

2023年09月06日 08:58:01 来源: 作者: 本网记者 郑祥臻 通讯员 刘琳玲

图为衢州市常山县住建局党委对干部开展暖心回访教育现场。郑文秀 摄

  日前,衢州市常山县受处分干部占某被重新启用,在任前谈话时,他激动地说:“感谢组织没有忘记我,在新的岗位上我一定把‘勤廉’摆在首位,不负组织的期望和重托。”

  近年来,常山县纪委监委始终把“勤廉建设”放在重要位置,坚持严管和厚爱结合、激励和约束并重,积极探索激励受处分干部担当作为的方法路径,做好受处理处分干部管理使用“后半篇文章”。

  为破解以往受处分干部“复出”任用只作定性考评、缺少定量管控的难题,常山县纪委监委联合县委组织部制定出台《常山县受处理处分领导干部管理使用办法(试行)》,创新构建受处理处分干部管理使用“积分制”,变“定性要求”为“定量管控”,实现有规可依、有尺可量。

  量化指标

  明确再度任用提拔标准

  坚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是激励干部担当作为的暖心之举。“有机会从头再来”,同样是很多受处理处分干部的希望。

  在具体实践过程中,准确识别、坚决挡住“带病”干部,避免干部“带病提拔”等风险,是开展受处理处分干部“复出”任用的重中之重。那么,要如何衡量他们的思想和实绩?

  “我们把全县处在处理处分影响期内的领导干部全部纳入‘积分制’考核,以总分100分为基准进行考评,从工作实绩评价、教育帮带人评价、履职担当口碑、纪法知识测试、考核综合评价等5项具体指标‘算细账’。”常山县纪委监委有关负责人告诉记者,为推动“复出”工作条理化、显示化、可评价,确保重新使用的合理性,该县纪委监委联合县委组织部共同制定了思想作风评分表、工作情况评分表、单列考核评分表三张表格,通过不同的责任主体按照有关干部的相应表现进行赋分。

  第一张评分表内容由日常管理期间受处理处分干部的思想、作风、品行等20条表现情况组成,由提级回访领导及教育帮带人根据其工作圈、生活圈和交往圈情况,以及每次回访、谈话结果进行评价打分。第二张评分表内容由工作任务情况及工作完成情况两部分组成,由受处理处分干部结合职责分工和领导安排,自行填写工作目标,制定工作计划,并报所在单位或专班审核备案。工作完成情况则由所在单位或专班负责人根据工作实绩以及同事、群众认可度进行评分,签字后报送县委组织部。第三张评分表由年度考核和专项考核细则组成,县委组织部通过过民主评议、个别谈话、实地考察了解等方式,对其全年综合表现情况进行单列考核打分,汇总分值并提出评价意见,同时将评价结果函告纪检监察机关。

  “对影响期满且积分达到90分以上的受处理处分干部,将会作为可重新使用的人选。”常山县委组织部相关负责人介绍道。

  三谈三访

  持续打造“有温度的审理模式”

  受处理处分干部再任用有了标准,但如果只是“一评了之”,并不能真正达到“治病救人”的目的。为持续打造“有温度的审理模式”,常山县纪委监委配套构建“三谈三访”机制,帮助受处分干部在心理上“放下包袱”、在事业上“放开手脚”。

  在原有“谁处分、谁回访”的基础上,该县纪委监委以“提级回访”“联合回访”为载体,推动形成县委县政府、县纪委监委、县委组织部以及单位党委(党组)齐抓共管的强大合力,实现回访教育工作从以往的“一家之事”变为“众人之责”。县委书记、县长率先垂范,对县管正职领导干部开展回访教育,县纪委书记、监委主任、县委组织部部长对县管副职领导干部开展回访教育,单位“一把手”对一般干部开展回访教育。回访时还对受处分干部“工作圈”“生活圈”“朋友圈”进行三必访,从而形成“头雁”领航、“群雁”齐飞的合力氛围。截至目前,共对217名受处分干部开展回访教育,实现“全覆盖”。

  “同志们,要切记勤掸‘思想尘’,多思‘贪欲害’,常破‘心中贼’……”今年4月,常山县某国企主要负责人李某因违反财务管理制度负有领导责任而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在“红五月”警示教育月期间,在对其开展“提级回访”后,李某深感“治病于初萌、防患于未然”的重要性,更是主动提出为企业全体干部职工上一堂廉政党课,以“自身事”教育“身边人”,教育引导全体干部职工提高纪法观念和廉洁自律意识。

  长效落实

  做好管理使用“后半篇文章”

  “组织给我打出日常管理评价高分的那一刻,让我真正跨越了曾经有错的那段过往,可以放下包袱向前冲了。”今年7月,常山县被重新提拔为某部门副局长的受处分干部陈某感慨道。

  陈某原为该县某单位正科级领导干部。2020年6月,因其涉及违规资金借贷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并被免去职务。在组织帮扶下,他重塑信心,前往相关专班工作。从制定提升社区治理和服务水平工作方案开始到具体实施,陈某亲力亲为、加班加点,最终搭建起社区“大党建”格局,并孵化“红色啄木鸟”志愿者等社会组织参与社区治理。

  与此同时,常山县纪委监委联合县委组织部根据《常山县受处理处分领导干部管理使用办法(试行)》,同步开始对陈某在处理处分影响期的综合表现情况进行跟踪管理并开展评价赋分。在考核评价中,其教育帮带人、周围领导及同事等,都给予他很高的评价,最终陈某的日常管理综合积分获得96分的高分,成为组织下一步使用的重要参考依据。

  受处理处分领导干部重新使用后,日常监督管理仍须臾不可放松。常山县纪委监委督促履新干部的新单位党委(党组)对其思想认识、工作表现等进行跟踪管理和评估,要求遇重要情况要及时向县委组织部报告,并将相关材料及时归入干部选拔任用纪实档案。截至目前,该县已有8名受处分干部因工作实绩突出,被提拔使用或转任重要岗位。

  “监督执纪执法惩处干部不是目的,‘惩前毖后、治病救人’才是根本。我们坚持在教育人、转化人、挽救人上下功夫,同时以‘积分制’进行定量管控,在让落雁干部重新归队的同时,确保容错纠错的结果经得起历史和群众的检验。”该县纪委监委主要负责人表示。

  专家点评

  扎实做好“治病救人”的后半篇文章

  “惩前毖后,治病救人”是党管干部的一贯方针,也是党实现团结和统一的优良传统。常山县纪委监委坚持严的基调,把纪律规矩挺在前面,在坚持“惩前毖后”的同时,扎实做好“治病救人”的后半篇文章,采用受处理处分干部管理使用“积分制”,变“定性要求”为“定量管控”,让受处理处分干部再任用有了可视化的量化标准。同时创新“提级回访”模式,构建“三谈三访”机制,加强受处理处分干部的全过程管理,持续打造“有温度的审理模式”,通过一系列制度创新,在确保干部再任用经得起检验的前提下,为受处理处分干部重返岗位担当作为提供了有效路径。(浙江大学廉政研究中心副主任、马克思主义学院副教授  傅夏仙)

责任编辑: 郑祥臻
相关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