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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0万! 街道党工委委员锒铛入狱

2017年03月25日 09:50:45 浏览量: 来源:浙江党建网 作者:通讯员 常乐平

  “像我们管城建这一块的领导,任职时间不能太长,时间长了身边总会有一批人跟着你,盯着你,时间长了总有一天会盯坏的。”谈起被“围猎”的经历,杭州余杭区东湖街道党工委原委员、办事处原副主任李云忠这样说。

  2016年10月,李云忠因犯受贿罪,被余杭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6年。据法院审理查明,2001年至2015年,李云忠在任余杭区临平东湖街道党工委委员、办事处副主任、余杭区住房保障办公室副主任期间,多次收受好处费共计160万余元。

  “猎局”

  李云忠的贪腐之路,起步于16年前。

  2001年,那时的李云忠,还是余杭区安溪镇党政办主任兼工业园区主任。手中的权力,吸引着包工头方立新时常出现在他身边,投其所好地为李云忠安排牌局。一来二去,方立新渐渐成了李云忠酒局、饭局上的常客。十几年间,无论李云忠的职务如何变化,方立新与他的“交情”始终如一。

  借李云忠职务之便,方立新顺利地接到了一些小工程。2009年,临平东湖街道高层公寓开始招投标。听说方立新与李云忠交情不浅,建筑老板周明明就找到方立新,希望他牵线搭桥,方便自己承接工程。

  方立新敏锐地嗅到其中的商机,从一个普通包工头转变成一个只需“动嘴”的掮客,对他而言,这笔生意只赚不亏。

  于是,在他的撮合下,几个人坐在了一起。周明明向李云忠提出,希望通过资格预审的方式进行招投标,这样就能把他控制的几家企业划进入围名单,从而方便其围标串标,并承诺事成后支付相应的好处费。他答应,每中个标段给70万元。

  最终,在李云忠的操作下,周明明挂靠的企业“如期”投中了其中的一个标段,中标价格为9900余万元。事后,周明明一次性将承诺的70万元现金给了方立新,让其转交给李云忠。方立新私自截取了40万元,将剩余的30万元交给了李云忠。

  “借款”

  面对30万元,李云忠很谨慎。非常清楚这种行为可能带来的严重后果,他处心积虑地寻找合法“外衣”。很快他有了主意——他将这笔钱又放回了方立新手中,称算作是“借款”,每年收取10万元的利息。

  当然,李云忠的“合作伙伴”不止方立新和周明明两人,远房亲戚浙江某房地产公司总经理董建强也在其中。2010年,余杭区东湖街道红旗社区农居点西区块工程开始招投标,某建设公司负责人蒋卫军知道董建强和李云忠关系密切,于是找到董建强让其委托李云忠帮忙。

  故技重施后,李云忠又将蒋卫军的企业纳入了预审入围名单。串标成功后,蒋卫军把40万元钱交给了董建强。其中的20万,由董建强以装修借款的名义交给了李云忠,并出具了一张假借条。

  多年身为分管城建的副主任,李云忠本应是招投标制度链上的“把关人”,然而他却监守自盗,主动打开了制度的围栏,帮助投标人完成围标,同时也打开了自己的思想防线。

  幻想着一次次如法炮制,不仅规避组织调查,还能赚取利息,李云忠得意于自己的“小聪明”,敛财的贪欲也一发不可收拾。从半推半就,到欲拒还迎,再到坦然接受,直至主动索要,李云忠的胆子越来越大,也在违纪违法的道路上越走越远。

  “决堤”

  2010年,李云忠老家造房子,他让“老朋友”周明明负责建造,方立新出马提供混凝土等材料,并垫付其中大部分建房款。事后,方立新对这笔费用只字未提。“你不主动付钱,我也不主动讨要”,双方心照不宣地达成了默契。

  然而这种自欺欺人的方式,最终并没有让李云忠的“安全感”维持太久。2015年1月,周明明被有关部门调查,他害怕事情暴露,开始四处找人“还钱”,甚至补假借条、串口供,试图掩盖罪行。身为建设工程的监管领导,李云忠也被牵连而出,最终受到法律严惩。

责任编辑:楼昕 [网站纠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