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入开展农村党的建设“三级联创”活动的意见》的通知
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入开展农村党的建设“三级联创”活动的意见》的通知
(2003年9月6日)
2016年06月12日 15:34:00 浏览量: 来源:人民网-中国共产党新闻网 作者:
各级党组织要明确责任,增强联创意识,充分发挥积极性和主动性,在“创”上下功夫,在“联”上抓落实,确保“三级联创”活动取得实效,得到农民群众的拥护和支持。省(区、市)委主要负责创建活动的统筹规划、宏观指导和督促检查。市(地)委主要负责创建活动的组织实施和督查指导。县(市)委要在抓好自身创建的同时,着力抓好乡镇党委和县(市)涉农部门的创建活动,并指导和督促乡镇党委抓好村党组织及乡镇站所的创建活动。乡镇党委和村党组织要广泛动员党员、干部,积极投身到创建活动中来。
严格考核,科学评比,不断提高创建活动水平。省(区、市)委要对考核、评比和表彰办法作出具体规定。“五个好”村党组织、“五个好”乡镇党委和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先进县(市)的评选间隔时间一般以2至3年为宜。评比考核时要充分考虑各单位原有的工作基础。对拟表彰的单位要在一定范围内公示。经济增长幅度和主要经济社会发展指标排名均靠后,以及发生恶性涉农案件、大规模群体性事件和弄虚作假的单位,不能评为先进。命名表彰不搞“终身制”,已被表彰的单位要参加新一轮的评选。要把开展“三级联创”活动的情况,作为考核县(市)委、乡镇党委、村党组织书记工作实绩的重要内容和对其使用的重要依据。
五、切实加强对“三级联创”活动的领导
各级党委要把“三级联创”活动纳入重要议事日程,真正做到认识到位、责任到位、措施到位、工作到位,坚持一级抓一级、一级带一级、层层抓落实。
省(区、市)、市(地)党委要作出周密安排和部署,切实加强对“三级联创”活动的领导。经常分析研究开展“三级联创”活动的情况,提出指导性意见。大力宣传开展“三级联创”活动的目的、意义和目标要求。注意总结推广不同层次、不同类型的典型经验,引导县(市)、乡镇、村党组织抓好创建工作。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县(市)委是关键。要切实抓好对县(市)委的分类指导。对工作得力、成效明显的县(市)委,要鼓励他们总结经验,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推进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和各项工作更上一层楼;对工作一般的县(市)委,要引导他们增强创先争优意识,激励他们奋力争先;对工作中存在较大差距的县(市)委,要帮助他们分析原因,找出薄弱环节,有针对性地采取措施,解决存在的问题,尽快扭转被动局面。要建立督查工作制度,采取多种方式,切实抓好督促检查。省(区、市)、市(地)党委班子成员和政府党员领导干部要选择那些困难大的县(市)作为“三级联创”活动的联系点,定期到点上调查研究,总结经验,以点上的经验指导面上的工作。各地区党委组织部门要增强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在党委领导下,切实加强具体指导,做好组织协调工作。
中央有关部门要把在本系统基层单位开展创建活动,作为转变职能、改进作风、推动业务工作和干部队伍建设的一项重要措施来抓。要配合地方党委对本系统基层单位的创建活动提出明确要求,并加强督促检查。省(区、市)、市(地)主管部门对本系统基层单位的创建活动负有重要责任,要切实履行好职责,主要负责同志要经常深入基层,指导基层单位开展好创建活动。中央组织部要加强对“三级联创”活动的指导和督查,总结推广各地区各部门开展创建活动的先进经验,并在适当时候对在创建活动中涌现出来的先进单位进行表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