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加入收藏

既当推手又当助手 督促主体责任落实

——访宁波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李会光
2014年12月20日 17:21:00 浏览量: 来源:《反腐败导刊》杂志 作者:雍璇 李建

  今年以来,宁波纪检监察工作坚持以问题为导向,通过“课题式谋划、项目式管理、工程式推进、绩效式考核”构建大监督、大创新、大协调、大开放、大建设“五大格局”,实施文明办案“四防一体”等“十大重点项目”建设,推动监督责任落实,提高监督能力水平。

  “两个责任”辩证统一

  记者:请您谈谈宁波市纪委落实监督责任的有效做法,特别是如何履行监督职责,督促下级党委(党组)落实好主体责任?

  李会光:主体责任、监督责任是辩证统一的,党委(党组)的主体责任是前提,纪委的监督责任是保障,二者相互依存,相互促进。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上,纪委既要当好“推手”,督促推动主体责任的落实,还要当好“助手”,不能当甩手掌柜,要想在前、谋在前,提出意见建议,搭建平台载体。

  细化责任,分类推进。以文件形式,分别明确和细化地方党委、政府党组、部门党委(党组)、“一把手”和班子成员主体责任的具体职责,科学划分各责任主体之间的责任界限。在这过程中,我们突出抓好基层政府和经济管理职能部门这个重点。把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纳入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大局,细化落实到每个政府领导和职能部门,做到与业务工作同研究、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

  搭建载体,监督推进。以多种形式,层层传导压力,督促各级党委(党组)增强抓好主体责任的责任感和自觉性。集体面谈,从市到县各级党委、政府召集“一把手”进行集体面谈,面对面地把任务讲清,把责任讲明;逐一约谈,建立了报告评议制度,各级党委(党组)定期向上一级党委和纪委报告履行主体责任情况,党委(党组)主要负责人报告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并组织纪委委员对主体责任落实情况开展评议;专题点谈,实行廉情分析报告制度,上级纪委定期听取下级纪委(纪检组)对同级班子成员廉情的报告,突出问题导向,把各级纪检监察机构的监督重点放到对同级班子和班子成员的监督上来。同时,把主体责任纳入党校的培训课程,培树干部的主体意识。

  完善制度,考核推进。把主体责任作为党风廉政建设考核的重要内容,改进考核评价办法,实行细化、量化、数字化的考核机制,使主体责任由宏观变为具体、从“软”要求变为“硬”任务,做到留痕迹、可追溯、可考核、有实例。

  回归主业聚焦主责

  记者:宁波市纪委是怎样开展“三转”的?聚焦主业有何具体措施?

  李会光:“三转”的实质就是要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明确职责定位,突出主业主责。“三转”没有成熟的经验可循,如何“转好”,对我们的责任、智慧和能力,都是极大的考验和挑战。面对新的形势、新的要求,我们要对准焦点发好力,把主业做大做强、做深做实。

  统一思想,转观念。要校正工作职能定位,解决好工作泛化、职能异化、主业弱化的问题,就要在观念上把工作定位从当“先锋”转到当好“监军”、“督军”,立足“监督的再监督,检查的再检查”; 要改变参与即是监督的观念,把工作重点从参与事务性工作转变到对人的监督、对权的监督、对履职情况的监督上来。

  整合资源,转职能。履行好监督责任要切实发挥好“纪检监察机关”、“巡视”和“派驻机构”三支队伍的作用。通过清理议事协调机构、改革调整内设机构,把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的主要人力、主要精力、主要资源集中整合起来,向办案倾斜、向监督集中。要特别抓好乡镇纪检工作“三转”,使“三转”在基层全面得到落实。目前,市纪委监督执纪职能机构占总数的68.8%,人数占69.9%。全市152个乡镇(街道)专职纪检干部配备率达到100%;加强对巡视工作的领导,改进方式、增强力量、加快节奏,进一步推进巡视工作的全覆盖,突出发现问题、强化震慑作用,当好维护党章党纪的“宪兵”;在推进派驻机构全覆盖的同时,更要加强对派驻(出)机构编制、机构、人事的统一管理,要摸好廉情、出好廉招、献好廉策、尽好廉责,当好“眼睛和耳朵”,发挥“尖兵”、“哨兵”的作用。

  创新举措,转方式。以办案方式的创新,增强办案自信、提高办案自觉,保持惩治腐败的高压态势。线索大起底。对2011年以来问题线索逐一进行清理,规范了分类处置工作;力量大统筹。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实行办案统一指挥、人员统一调配、线索统一管理,强化案件查办的统筹领导。并与外部各监督部门间建立案件移交、线索移送、办案协作、信息互通等协作机制,发挥监督整体作用;时效大提速。从传统的“挖地三尺”式的办案转变为“查清主要问题”的“短平快”办案方式,把功夫放在案前,实现“快查、快办、快移”,提高办案效率,节约办案成本;信息大数据。探索建立了包括党员干部廉情综合信息平台、党纪政纪处分决定执行信息平台、网上行政执法电子监察系统等技术平台,实现信息互通共享。今年1至9月,全市初步核实违纪线索739件,增长17.86%,立案834件,增长11.35%,给予党纪政纪处分636人,增长4.43%,受刑事处理217人。

  当好示范锻造“铁军”

  记者:请您谈谈怎样加强队伍建设,树立纪检监察机关良好形象。

  李会光:当前,反腐败形势依然严峻复杂,纪检监察工作任务艰巨,纪检监察干部责任重大,承受着繁重的工作和压力。对纪检监察干部既要严格要求、严格管理,又要关心爱护。

  打造“活力”纪检。加强纪检机关文化建设,运用文化引领价值观念和行为准则,营造团结紧张、严肃活泼、张弛有度的工作氛围,充分激发昂扬的斗志、干事的激情、创新的动力;加大干部交流力度,注重多岗位的使用和锻炼,既压担子,又搭梯子,形成良性流动机制,使干部队伍始终保持一股干事创业的拼劲、闯劲、冲劲、韧劲,充满生机与活力。

  培养“全科”干部。纪检干部在能力素质上要成为“全科”干部,少些“一招鲜”、多些“多面手”。围绕“学、练、比、用”四个环节,开展十项纪检监察业务技能“大比武”, 以比促学、以赛促练、以考促用,培养一批懂政策、懂法纪、懂业务、能接访、能执纪、能办案的复合型专业人才队伍。

  锻造“三铁”队伍。“正人先正己”、“打铁还要自身硬”。要树铁心、守铁纪、办铁案,用忠诚、干净、担当打造一支执纪监督的铁军,不断提高纪检队伍的凝聚力、战斗力、执行力。

  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任务还十分艰巨繁重,反腐永远在路上。我们将进一步理清思路、明确目标,强化履职尽责、优化工作方式、深化作风转变,持续深入推动“三转”工作全面深入落实,努力取得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新成效。

  ■人物名片

   李会光

  浙江缙云人,1961年出生。曾任龙泉市委常委、纪委书记,市委副书记,市委副书记、市长,省质监局党委委员、副局长,省司法厅党委委员、副厅长。2013年8月任宁波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

责任编辑:徐曼丽 [网站纠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