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机构改革方案获中央批复同意!全国还有哪些地方获批?

2018年10月17日 09:48:16 来源: 浙江新闻客户端 作者: 记者 黄宏

  大概有很多人已经看到那条重磅新闻了:浙江机构改革方案获中央批复同意。在浙江省委十四届四次全会上,对全省深化机构改革工作进行了研究部署、推动落实。

  今年以来,党和国家机构改革一直为很多人关注。最近一段时间,全国有不少省份的机构改革方案获批,它们是哪些省份?背后又有哪些值得关注的事?

  截至16日下午,至少11省方案获批

  10月15日,除了浙江外,公开报道还显示:黑龙江、吉林两省的机构改革方案也获得了中央批复同意。黑龙江和吉林两省均召开了省委常会,研究以及讨论的重要内容之一就是这两省的机构改革方案。

  此前一天,也就是10月14日,《辽宁日报》刊文称,《辽宁省机构改革方案》已于日前获批;同一天,云南省官方媒体称:《云南省机构改革方案》获批。

  此前,根据公开媒体报道,共有七个省的机构改革方案获批,分别为:海南、福建、山东、江苏、广东、湖南,截至16日下午,总数至少已达到11个。

  在所有获批省份中,海南省机构改革方案是最早获批的,时间在今年9月13日。今年10月12日,《海南日报》发布相关消息,称在“十一”长假前,37个省级政府机构完成组建;在长假后,18个省委机构也加快组建运行。

  第二个获批的是福建省,时间在国庆“长假”前,在报道福建省委第十届六次全会相关新闻时,《福建日报》称,《福建省机构改革方案》获批,并票决了相关正厅职领导干部。

  根据中共中央今年3月印发的《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方案》:“省级党政机构改革方案要在2018年9月底前报党中央审批,在2018年年底前机构调整基本到位。省以下党政机构改革,由省级党委统一领导,在2018年年底前报党中央备案。所有地方机构改革任务在2019年3月底前基本完成。”

  获批相关会议消息发布,有何特点?

  从目前情况来看,各省发布本省机构改革方案获批的消息,有个不约而同的特点:几乎全通过召开某个与此相关的重要会议,来发布这一消息。

  比如说黑龙江和吉林,均通过召开省委常委会的形式,来发布相关消息。

  10月15日的《吉林日报》发布相关消息时称,要按照“先立后破、不立不破”原则,切实抓好干部配备、人员转隶、机构组建、“三定”规定制定等重点工作落实;压茬推进市县机构改革,统筹推进人大、政协和群团改革,加快推进事业单位改革,切实增强改革的系统性、整体性和协同性。同时还称,将坚持以机构改革作为重要契机,着力优化政治生态、体制机制和营商环境,加快推动吉林高质量发展。

  《黑龙江日报》则称,确保机构改革和日常工作两不误、两促进,以机构改革为强大动力,为黑龙江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提供坚实的体制机制保障。

  山东省举行省级机构动员大会的消息(来源:山东省人民政府网站)

  辽宁省则由省委、省政府专门召开省级机构改革动员大会,山东省也专门召开了类似的会议;而福建则是在报道省委第十届六次全会的消息上,进行发布。

  不管是省委常委会、全会,还是专门由省委、省政府召开专门的动员大会,都可以看出各个省对这项工作的重视程度。

  已有部分省实施方案公布,能看出什么?

  机构改革涉及到“人头”,自己去哪儿,不少人关心。目前已有部分省份公布机构改革实施方案,从这些已公布的方案中,不难发现一些共性之处。

  海南省共设置省级党政机构55个,其中党委机构18个,政府机构37个。其中有43个对应党中央、国务院部门,例如农业行政主管部门也调整为农业农村厅,对应农业农村部;另外,海南还整合组建了退役军人事务厅、应急管理厅、生态环境厅,与退役军人事务部、应急管理部、生态环境部对应;但也有名称不完全对应的机构,例如海南省组建了自然资源和规划厅,多了“规划”二字。

  海南省自然资源和规划厅挂牌成立的相关消息(来源:自然资源部官网)

  其它省份的省级党政机构数量稍多一点,像广东为59个,其中省委机构17个、省政府机构42个。福建、山东、湖南数量一样:60个。机构改革后,福建省省委机构19个、省政府机构41个;山东省省委机构18个,省政府机构42个;湖南省省委机构17个,政府机构43个。

  今年4月,中央编办副主任吴知论曾刊文,在谈及如何优化地方机构设置时称:“上级机关要改变要求下级对口设置机构的习惯性思维,既允许‘一对多’,由一个基层机构承接多个上级机构交办的任务,也允许‘多对一’,由基层不同机构向同一个上级机构请示汇报工作。”从各省已公布的相关方案,可以较明显地看出这一点。

  另外,从各省公布的相关具体方案来看,对人员进行总量控制,严禁超编进人、超职数超规格配备领导干部,增强“三定”规定严肃性和权威性,是强调的重点之一。例如湖南省相关会议上,专门提到要加大对机构编制违纪违法行为查处力度。

  强调做好工作衔接,以及机构、职责和人员的划转工作,保持相关工作和政策的连续性、稳定性,确保不出现空档期,并且表示要在这方面强化监督和执纪问责,确保改革任务落到实处,也是值得关注的重点。

责任编辑: 楼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