履职岂能异化为“生财之道”

2017年04月09日 09:53:08 来源:中国网 作者:

  “我太不把纪律当回事了,以为这点小聪明能蒙混过关,真是被贪念冲昏了头……”近日,黑龙江省佳木斯市在开展农村基层腐败问题专题调研时,桦南县土龙山镇干部张德春对调研组说了这么一番话,并表示要从中吸取深刻教训。

  豫剧电影《七品芝麻官》里有句经典俗语:“当官不为民做主,不如回家卖红薯。”这句话的意思是,当官就得为民办事。换言之,服务老百姓,履职尽责,是官员的本职,更是必须履行的义务。践行党的宗旨,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竭力解决群众问题,满足群众合理诉求,体现党对干部的要求,反映人民的期盼,也干部的价值取向。只有努力当好公仆,尽好岗位本职,才是名合格的干部。

  服务群众既为本职,给群众办事也该无条件。然而,个别干部“靠山吃山,靠水吃水”,视权力为谋利工具,拿本职作发财的捷径。为群众办事要“意思意思”,不给好处压着不办,好处少了拖着办,得了甜头胡乱办。有的变着花样设门槛,明目张胆,伸手索贿。诸如盖公章收费、争取政策补助“雁过拔毛”、行政审批收取“跑路费”等。这些现象甚至演变成“潜规则”,让群众不堪忍受,积怨在心。

  以职谋利,缘于价值观走偏。在其位,谋其政。选择为官之路,就得甘为人民公仆。时刻谨记党的宗旨,把群众的冷暖装里心窝,想方设法把群众的事办好。党组织给予的岗位,人民赋予的权力,姓公不姓私。岗位与权力的背后,是责任与担当,要上为组织解难,下为群众分忧。以春蚕吐丝,蜡炬成灰的精神,牺牲自我,无私为党,无私为民。不负组织所托,不枉群众所愿,让惠民政策落地生根,产生最大社会效益,群众得到更多实惠。

  侍权敛财,缘于法纪观迷失。手莫长,心莫贪,尽职尽责做好官。权力是柄双刃剑,用之于公利国利民,用之于私则祸国殃民,直至伤及自身。对党纪国法要心存敬畏,时刻保持清醒的头脑,厘清公与私的界限。切实用正权力,为民谋利,勿将利益装私囊。在利字面前,要认清法纪红线,远离规矩高压线,坚决不碰纪律底线。在规则范围内,清清白白尽好本职,干干净净行使职权,堂堂正正为官为政。

  人在河边走,那有不湿脚。权力不是“糯米团”,群众的利益更不是“芝麻”,妄图捞点占点,皆为法理所不容。任何将本职换交易,权力作买卖的行为,终究逃不过法网恢恢。以手试刃,岂能不伤。依法行使职权,老实履行本职,夙夜为公,忠心为民,方是为官正道。

责任编辑:马美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