谋公事不能有私心

2017年04月08日 10:35:40 来源:中国纪检监察报 作者:房射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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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据媒体报道,湖南广播电视台原副台长罗毅因贪腐被移送司法机关,她在忏悔书中写道,因为公私不分,将公款当作个人私有财产,多次授意财务人员往她个人的银行卡里打钱,用于个人消费。

  公款姓公,一分一厘都不能乱花;公权为民,一丝一毫都不能私用。然而在现实中,有些领导干部像罗毅那样公私不分,公款变成了他们的“提款机”,随意支取;变成了他们的小金库,无度挥霍。他们忘却了一心为公的誓言,模糊了公私的界限,时时处处先替自己考虑,满脑子私心、私欲、私利、私情,至于公心、公义、公理、公德早已抛到九霄云外,慢慢地越走越远,无法自拔。种种“权力私用”现象,不仅给个人酿成难咽的苦果,更为严重的是损害广大人民群众利益,影响党和政府形象。

  公私不分,实质上就是贪念私欲在作祟,个人拜金主义抬头,享乐主义思想占了上风。平时放松思想改造、修养磨砺、境界提升,把权力当成了个人物品,把公款当成了私有财产,久而久之就会公私不分、见利忘义,进而损公肥私、假公济私、以权谋私,直至因私废公、徇私枉法。在“自以为做了点贡献,拿点用点应该”的借口下自我安慰,在“手中有权、过期作废”的理念下自我迷失,忘记了权为民所赋、利为民所谋的要求,他们只见小我、不见大众,只见私利、不见公义,最终陷入身败名裂的境地。

  古语云:“一心可以丧邦,一心可以兴邦,只在公私之间尔。”中国历史上,就有很多名人先贤在公与私方面真正做到了泾渭分明。在当代,更是出现了很多焦裕禄、杨善洲式的党员干部,都是公而忘私的典范。在他们的心中,党和人民的事业高于一切,权不为私用、利不为己谋的道德节操值得称道,他们真正做到了夙夜在公、勤勉敬业,堪称一代公而忘私的楷模。

  《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开宗明义第一条就是“坚持公私分明,先公后私,克己奉公”。党员领导干部要正确处理好公与私、义与利之间的关系,在公、私二字上想明白、分清楚,少一些私心杂念,多一些廉洁奉公,守住公与私的界限而不逾矩,牢记公与私的底线而不越界,真正做到公私分明、先公后私。在心中要划清公与私的界限,心有所畏、行有所止;在心底对个人的私欲、权欲要亮起“红灯”,守住从政道德底线。只有一心为公、事事出于公心,坦荡做人、谨慎用权,方能做到行稳致远。


责任编辑:贾歆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