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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造浙江“三农”发展新高地

2017年06月05日 08:26:53 浏览量: 来源:浙江日报 作者:记者 祝梅 通讯员 方杰

  为加快推进美丽乡村转型发展,近年来我省重拳出击整治农村环境。《意见》明确,要持续提升农村环境质量,实施小城镇环境综合整治行动,深入推进农村"五水共治"。特别是提出到2020年,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置的垃圾处理系统要覆盖全省50%以上的建制村,其中美丽乡村示范县要覆盖到所有建制村。

  《意见》还提出把安全理念和防灾减灾体系融入新农村建设。针对危房治理,《意见》提出要采取腾空、拆除、维修、监控的分类治理改造方式,2017年完成D级农民自住危房和涉及公共安全的C级、D级危房治理改造工作,2018年底前基本完成其他农村危旧房治理改造。

  更进一步,浙江也在思考,美丽乡村建设如何转化为美丽经济成果,让绿水青山源源不断带来金山银山。《意见》里就有一招:开展景区村庄创建,到2020年累计建成10000个A级景区村庄,其中3A级1000个。

  "这是省委、省政府推出的促进农业农村转型发展的大招。乡村旅游业是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的新兴业态,对于提升村庄建设水平、解决农民就业、促进农产品销售、培育文明乡风将起到极大的推动作用。"蒋伟峰告诉记者,临安市在全省率先制定了以全域景区化为统领的《村落景区临安标准》,让村落景区有标可对、有准可守。

  共建共享

  不断增进农民权益

  "浙江的'三农'发展应当遵循三个导向,生态、美丽、共享。"蒋伟峰表示,这其中,如何实现"共享",是"三农"转型发展的出发点和落脚点。

  改革是激发农业农村发展新活力的源泉。《意见》指出,要落实宅基地集体所有权,探索宅基地有偿使用、有偿退出制度,探索农户依法取得的宅基地占有权、使用权分置办法,探索村经济合作社以出租、合作等方式盘活利用空闲农房及宅基地。"赋权活权,其根本目的还是增加农民的财产性收入。"蒋伟峰告诉记者,浙江对宅基地使用制度改革的深化探索走在全国前列。

  这也是《意见》彰显出的另一个浙江特色:将保护和增进农民权益作为核心。在加强资金等要素保障方面,《意见》包含了诸多具有"含金量"的内容。比如,要建立以绿色生态为导向的财政支农政策体系;实施生态功能区财政政策扩围和"两山"建设财政专项奖励等政策;倡导建立"股份合作、保底分红、有限责任"机制,鼓励合理引导更多工商资本、金融资本、社会资本等投向农业农村。

  土地是制约农业农村发展的一大瓶颈。为此,《意见》有了"含土量"很高的第39条,特别提出要建立健全用地保障机制,对符合农村道路建设标准的游步道(栈道)可纳入农村道路范围使用管理;允许通过村庄整治、宅基地整理等节约的建设用地采取入股、联营等方式,重点支持乡村休闲旅游养老等产业和农村三产融合发展;对实施林业规模经营的流转林地,允许不超过3‰用于林业基础设施建设。

  今年起,我省实施消除集体经济薄弱村三年行动计划,确保2019年底前全面消除集体经济薄弱村。《意见》明确,薄弱村消除和巩固情况将纳入新农村建设、26县加快发展考核,薄弱村消除任务没有完成的县(市、区)主要领导不得调离岗位。2019年底仍未消除经济薄弱村的县,要建立财政兜底制度。

  "补齐农村公共服务短板对提升农村民生水平意义重大。"蒋伟峰说,《意见》提出要大力发展城乡养老服务,2017年全省实现农村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全覆盖。同时,我省也将加快补齐低收入农户增收致富短板,加强产业帮扶、就业帮扶、搬迁帮扶、金融帮扶、结对帮扶,着力提高低收入农户自我发展能力。"要确保低收入农户人均可支配收入每年增长10%以上,到2020年超过15000元。"他说。

责任编辑:安佳璐 [网站纠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