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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市法律援助条例》下月实施六类人群免予审查经济困难状况

2017年02月11日 16:18:18 浏览量: 来源:浙江在线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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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省人大常委会批准了《杭州市法律援助条例》,《条例》扩大了法律援助的对象范围,将于3月1日起正式实施。

  法律援助是国家建立的保障经济困难公民和特殊案件当事人获得必要的法律咨询、代理、刑事辩护等无偿法律服务,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维护法律正确实施、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一项重要法律制度。法律援助具有很强的公益性,是一项重要的民生工作。

  《条例》将申请法律援助的经济困难标准由“当地人民政府确定的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两倍”修改为“申请人住所地或者受理申请的法律援助机构所在地人民政府确定的低收入家庭人均收入标准”。

  此外,新修订的《条例》还增加了免予审查经济困难状况的规定,对具有六类特殊情形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本人及其近亲属向法律援助机构申请法律援助的免予审查经济状况。

  杭州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相关负责人表示,《条例》的修订,进一步放宽经济困难标准,降低法律援助门槛,使法律援助覆盖人群逐步拓展至低收入群体,扩大法律援助范围,使符合条件的公民都能获得法律援助,平等享受法律保护。


责任编辑:安佳璐 [网站纠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