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建立建设领域“黑名单” 6种情形失信将被列入
浙江建立建设领域“黑名单” 6种情形失信将被列入
2017年01月09日 15:24:31 浏览量: 来源:新华社 作者:岳德亮
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6日公布《浙江省住房城乡建设领域失信"黑名单"管理办法(试行)》,6种情形的失信行为人将被列入该名单库。
办法规定,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违反住房城乡建设领域法律、法规、规章,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列入失信"黑名单":
1.受到行政处罚且情节严重;
2.拒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
3.十二个月内因相同违法行为受到两次以上(含两次)行政处罚;
4.对发生质量、安全重大事故或12个月内发生两起(含)以上较大事故承担主要责任;
5.在从业过程中因相关违法行为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6.以暴力、威胁等方式拒绝、阻挠住房城乡建设部门执法人员依法实施现场监督检查,或者拒不配合违法行为查处。
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指出,对应列入失信"黑名单"而未列入的,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向各级住房城乡建设部门举报。被公布"黑名单"的失信主体在行政审批、融资授信、政府采购、招标投标、奖励扶持、市场准入、评先评优等管辖工作中将受到相应的限制。
相关阅读
- 2017-01-08政党如何应对互联网
- 2017-01-08温州农村改革做了啥?引起中央关注!
- 2017-01-07新浪网易等八家网站因新闻信息服务违规...
- 2017-01-07浙江取缔1720家网络黑外卖,美团、百度...
- 2017-01-06民政部拟出台办法对社会组织开展定期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