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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兴医保个人账户实现家庭共济 5天共157人办理

2016年12月11日 09:38:48 浏览量: 来源:嘉兴日报 作者:

  最近几个工作日,市社保局医疗待遇处的工作人员非常忙碌,前来咨询和办事的市民与以往相比多了不少。12月9日,记者从市社保局了解到,我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个人账户已实现直系家庭成员互助共济。截至12月9日,共有157名市民办理医保个人账户家庭共济绑定,12月9日当天,市社保局迎来第一波办理高峰,共有101人前来办理此业务。

  什么是医保个人账户家庭共济?

  医保个人账户家庭共济是指医保个人账户历年结余资金可供参加医保的直系亲属(配偶、子女、父母,以下简称“近亲属”)的医疗保障费用,以实现家庭成员之间共济互助。实行个人账户家庭共济的近亲属必须为浙江省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个人账户历年结余资金可授权一个或多个近亲属使用。

  医保个人账户家庭共济的费用范围是哪些?

  据了解,当近亲属无个人账户或个人账户历年结余不足时,在浙江省定点医药机构发生的按规定由个人承担的自负、自费的治疗性门诊医疗费用,以及近亲属使用除国家扩大免疫规划以外的预防性免疫疫苗费用,均在医保个人账户家庭共济的费用范围内。

  如何办理医保个人账户家庭共济?

  想要办理医保个人账户家庭共济的市民,只需持关系证明(户口本等材料)到市社保局三楼医保处签署绑定协议。授权绑定近亲属后即时生效,被授权人持其本人的市民卡在其参保险种所规定的我市定点医药机构实时结算医疗费用时,符合规定的医疗费用将从你的个人账户历年结余支付。同时,工作人员提醒市民,医保个人账户家庭共济使用的是授权人历年结余的资金,社保卡不可共用。

  被绑定人只能与一名绑定人授权绑定,如遇重复授权绑定情况的,需由原授权人取消绑定关系。

  哪些医疗费用不在历年账户支付范围?

  不列入历年账户支付范围的医疗费即自费医疗费用,具体指定点医药机构按规定提供的医疗类服务项目及药准字类药品,滋补品、保健食品(含药食同源中草药)、医疗器械、住院伙食费等非治疗性项目(药品)。

责任编辑:马美子 [网站纠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