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残疾儿童、精神残疾人和“三瘫一截”等成年重度残疾人纳入基层责任医生签约服务范围,服务费个人承担部分由当地财政给予80%补助

《浙江省残疾人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发布

2016年11月24日 08:56:52 浏览量: 来源:浙江日报 作者:

  11月23日上午,《浙江省残疾人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新闻发布会在杭州举行。浙江省残联主要负责人出席发布会介绍有关情况并答记者问。

  过去的5年,浙江省残疾人事业发展取得了显著成就,顺利实现了“十二五”规划主要目标任务,走在了全国前列。

  “十三五”期间,浙江省残疾人工作将重点实施兜底保障、医疗康复、就业帮扶、特殊教育、文化体育、权益保障、无障碍环境、服务能力、基层基础、友好环境等十大提升计划,进一步推进残疾人全面小康进程。

  “十三五”期间,我省残疾人事业将迎来新发展

  浙江省政府出台的《浙江省残疾人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以下简称《规划》),把加快推进残疾人全面小康进程作为浙江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重点任务,坚持兜底线、稳增收、保公平、促融合,聚焦残疾人基本民生保障、就业创业、基本公共服务等问题,增加残疾人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供给,促进残疾人生活质量明显改善、融合发展持续推进,让广大残疾人安居乐业、衣食无忧,生活更加美好、更有尊严。

  《规划》全面贯穿“以残疾人为中心,以需求、问题、目标为导向”的理念,推出了一系列助残惠残新政策新举措,创新多、政策含金量高,残疾人覆盖面广。

  “两个率先”“两个共享”

  《规划》全面紧扣“全面小康”宗旨,到2020年,浙江省残疾人全面小康实现程度达到96%以上。提出“两个率先”目标,即在全国率先建立健全完善的残疾人权益保障体系、率先建立健全残疾人基本公共服务体系。提出“两个共享”的目标,即实现残疾人共享经济社会发展成果、共享全面小康。我省是全国第一个且是唯一提出残疾人全面小康和“两个率先”“两个共享”的省份。

  《规划》的16项指标,在数量上,除了全部涵盖全国规划纲要的10项指标外,还新增了困难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率、残疾人社区活动参与率等6项体现浙江更高水平“全面小康”的特色指标;在目标值上,进行了较大的提标,如:残疾人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年均增速8.5%以上,超过我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纲要提出的“收入年均实际增长7.5%”和全国规划纲要提出的“年均增速大于6.5%”的目标;国家要求残疾儿童接受义务教育比例,浙江省提出了“十五年”(学前、义务教育和高中)教育比例。

  五个“全覆盖”

  《规划》以兜底保障、医疗康复、就业帮扶、特殊教育、文化体育、权益保障、无障碍环境、服务能力、基层基础、友好环境等十大提升计划为重点,提出了保障困难残疾人基本生活、实施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等41个方面66个项目的具体政策举措,构建并逐步推进五个“全覆盖”,有力支撑和加快推进残疾人全面小康进程。

  残疾人福利制度努力实现“全覆盖”。

  我省不断建立完善了残疾人的社会福利、社会救助、社会保险等兜底保障体系。特别是在全国首个建立“广覆盖、高标准、动态调整、衔接有序”4项福利补贴制度(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残疾人康复补贴和残疾人社会保险补贴)的省份。我省在政策突破、人群覆盖面、保障标准、调整机制上,均实现了重大的历史性跨越。我省现有残疾人312万,其中持证残疾人102万,据初步测算,全省仅4项补贴制度将覆盖近80%的持证残疾人,164万残疾人次受益。在此基础上,《规划》提出,制定实施视力、听力残疾人网络流量优惠、软件和设备配置等特定信息消费支持政策。这一政策,将惠及视力、听力残疾人,使我省残疾人福利制度逐步实现各类残疾人群全覆盖。

  残疾人康复托养服务努力实现“全覆盖”。

  《规划》提出,建立和完善康复以省市为主、托养以县乡为主、庇护以乡镇(街道)和社区(村)为主的残疾人康复、托养庇护服务体系,“十三五”期间,实现每个设区市和50万人口以上的县(市)都有1家示范性残疾人专业康复服务机构,每个市、县(市)都有1家示范性残疾人专业托养服务机构,全省人口1万人以上的乡镇(街道)建有1家残疾人辅助性就业(庇护性照料)机构,鼓励扶持村(社区)创建残疾人庇护照料机构。平均每百名残疾人的康复和集中托养床位达到3张以上。按此规划,未来5年。全省将新建康复机构9家,托养服务机构60家,庇护中心1000家。同时,《规划》出台了这方面的一系列特惠扶持政策。

  残疾人就业帮扶努力实现“全覆盖”。

  就业不仅是经济问题,也是社会问题和政治问题。可以说是经济的“晴雨表”,更是社会的“稳定器”。残疾人要想过上富足的生活,还得靠就业。《规划》对加大扶持、推进按比例安置残疾人就业、集中就业、自主创业和灵活就业等提出了明确的政策措施和要求,全省今后5年要努力新增残疾人就业创业7万人以上。特别是在按比例就业方面,要求各级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应当带头招录(聘)和安置残疾人就业,未达到安置比例的,应当优先招录(聘)残疾人;国有和国有控股企业应当设定或预留适合残疾人就业的岗位,定期举办残疾人专场招聘会。“十三五”期间,所有省级党政机关、市级残工委成员单位、50%的县级残工委成员单位至少安排1名残疾人就业。

  无障碍环境建设努力实现“全覆盖”。

  《规划》提出,大力发展残疾人文化体育事业,推动无障碍环境建设,为促进残疾人更加广泛参与社会生活创造友好环境。《规划》要求,推进无障碍环境市县村镇建设,各市至少有1个以上的县(市、区)达到国家无障碍环境示范县标准;将无障碍环境建设纳入全省特色小镇和美丽乡村建设;加快政府机关、公共服务、公共交通、社区等场所设施的无障碍改造,各级政府网站能够满足各类残疾人无障碍浏览和在网上办理服务事项的基本需求;公共交通工具逐步配备无障碍设备,公共停车区按规定设立残疾人专用停车泊位。

  特殊教育努力实现“全覆盖”。

  基本普及残疾少年儿童十五年教育。普及学前特殊教育,特教学校普遍开展学前教育,普通公办幼儿园创造条件吸收残障 幼儿入园;鼓励儿童福利机构和康复机构开展学前教育,加大孤独症等残疾儿童学前康复教育机构扶持力度,扩大残疾儿童招收规模。全面实施义务教育,实施全纳教育,完善随班就读,推进在普通学校创办特殊教育学校的“卫星班”;实行一人一案,规范送教服务并达到全覆盖。大力发展以职业教育为主的残疾人高中阶段教育,支持市级以上特殊教育学校以及有条件的县级特殊教育(培智)学校发展高中职业教育。支持省内各大高校扩大招收残疾人大学生规模,在师范院校增设特教专业,推进师范专业普遍开设特殊教育必修课程。制订完善残疾学生特殊学习用品、教育训练、交通费等补助政策,残疾学生和残疾人家庭子女就学普遍得到资助,实现应助尽助。

责任编辑:张磊 [网站纠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