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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湖市推动党员领导干部良好家风建设的实践与思考

2016年11月27日 12:07:41 浏览量: 来源:平湖网 作者:俞雪琴

  三、深入推进党员领导干部家风建设的建议

  家风建设既是党员干部的必修课,也是社会、群众的期盼。推动党员领导干部树立良好家风,不仅需要从领导干部个人层面、家庭层面进行努力,也需要全社会和各级党组织合心合力、共同推动,这是一个系统、长期的工程,不可一蹴而就。

  (一)干部层面——要廉洁齐家,树立“铁家规”

  良好家风的核心是塑造、培育积极正确的价值观,这也是一个家族开展道德教育的起点。作为党员领导干部来说,要带头树立良好家风,就要带头重家教、立家规、正家风,以“有形”的“铁家规”涵养“无形”的“好家风”。如何树立“铁家规”?除了要向老一辈革命先烈学习外,重点就要学深学透学好党章和党内其他法规,特别是要学习对照《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领导干部自身要率先垂范,管好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严格教育家属、子女、亲友遵纪守法,树立正确的价值观,养成高尚的道德品行,自觉摆正位置,走正道、做好人、行好事。在运用权力方面,要“六亲不认”,绝不能将亲情与权力挂钩,对于家属或亲友一些不合理的要求坚决予以拒绝,一旦发现他们有利用自己职权谋利的倾向,及时予以制止,不能“护犊子”,也就是关爱不溺爱、善待不纵容。

  (二)组织层面——要关心关爱,织密“防护网”

  推动领导干部良好家风建设,除了依靠领导干部的自律与修为,还要从严监督、从严执纪,切实发挥组织制度的保护约束威慑作用。当前,尤其要对照《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切实强化各级党组织的担当精神。作为各级党委(党组),要进一步重视领导干部家风建设,把它作为加强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作风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既要明确责任分工,更要定期检查。党委要围绕“领导干部家风建设由谁来主抓”、“重点抓什么”、“怎样才能抓出成效”等方面尽快制定出台一个规范性指导文件。作为纪检监察机关,要充分运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特别是要运用好前两种形态,善于抓住一些家风这些看似“小事”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对领导干部做到早教育、早制止、早纠正,通过“咬耳扯袖”、“红脸出汗”等方式,防止领导干部将小错误酿成大问题。对于存在家风问题,进而发生违反廉洁纪律、生活纪律等行为的党员领导干部,要给予严肃的纪律处分和责任追究。作为组织部门,要对领导干部的“生活圈”、“社交圈”等“八小时之外”的活动进行全面考察,逐步建立完善领导干部家风在干部培育、提拔、公示、述职等环节中的常态化运用机制。要进一步完善领导个人及家庭财产定期申报公开等制度,让领导干部权力行使各个环节及其家属行为置于有效的制度监督之下。

  (三)社会层面——要固本培元,优化“软环境”

  “抓作风建设要返璞归真、固本培元,在加强党性修养的同时,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延伸到家风建设,就是要从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中汲取营养,在固本培元上下足功夫。一是借助文化的力量。宣传文化部门,要继续根植于平湖特有的“报本”文化,在传承弘扬上下功夫,广泛开展传统家风家训的挖掘、展示、传播、弘扬活动,既要挖掘家风不正的反面典型,也要树立优良家风的先进典范,以文化的力量,为家风建设注入“源头活水”,让家风建设“春风化雨”。二是借助家庭的力量。工青妇等组织以及教育部门,要结合家庭教育、学校教育,积极构筑家庭、学校、社会“三位一体”家风建设体系,重点引导广大领导干部家庭发挥示范引领作用,以文明的家风促进党风政风,以优良的党风政风带动民风社风。三是借助群众的力量。积极拓宽社会群众监督渠道,以聘请群众监督员、发放监督卡、设立监督信箱、举报电话和网上信箱等方式,真正实现监督的公开性、群众性和广泛性,真正将领导干部的工作和生活置于群众的有效监督之下。

  (作者系浙江省平湖市纪委副书记、监察局局长)

责任编辑:张磊 [网站纠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