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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敬!浙江平民英雄

2016年11月22日 09:34:27 浏览量: 来源:浙江日报 作者:翁浩浩 陈谊 徐佳等

  一段永不磨灭的记忆

  见义勇为意味着什么?是勇敢,是正义感,或是其他?每个人可能有不同的答案。而对当事人来说,每一次发自本能的义举,都是一笔值得珍藏的人生财富。

  如今的李一平已是杭州一家企业的高管。在外人眼里,他是一个事业成功人士。而在他内心,有一份荣誉最值得骄傲——浙江省第三届见义勇为先进个人。

  这段记忆要从25年前说起。1991年6月的一天晚上,当时身为杭州市上城区保安公司保安小队长的李一平,在一家医院的保安执勤点进行例行检查,突然接到医院急诊室的报警电话:有一名男子在急诊室闹事。他立刻带领两名保安赶去,只见一名男子斜躺在病床上,高声辱骂医护人员,严重影响急诊室的正常秩序,对医务人员及其他病人造成了威胁。李一平等3人当即上前,把该男子带离急诊室。没想到,过了一会儿,这名男子拿着一把刀,朝他们砍过来。由于事发突然,李一平和另一名保安躲闪不及,被严重砍伤。“当时我们没时间考虑自己的伤势,只是想着不能让他再去伤人,于是拿着警棍冲了上去。”李一平说,但追到医院门口近100米处时,由于流血过多,两人昏倒在路上。后经公安特警和群众合力围捕,男子终于被抓获。

  “作为一名杭州的普通市民,我只是尽了自己应尽的义务。那次生死搏斗的经历不仅考验了我的智慧和勇气,更激励我不断进取和成长,促使我最终成长为一名企业高管。”李一平说。

  事实上,无论是“最美妈妈”吴菊萍,还是“最美爸爸”黄小荣,我省众多见义勇为先进人物中,没有一人对自己的义举产生过悔意。相反,那感动众人的一瞬,成了他们一生中最难忘的记忆。

  据统计,作为全国第一个建立省政府慰问见义勇为人员制度的省份,浙江自2011年以来已6批次为92人记(追记)一等功并授予(追授)荣誉称号,发放表彰奖励金806万元。

  一种温暖心扉的关怀

  今年2月,远在安徽省颍上县八里河镇的农民徐义胜,迎来了浙江省见义勇为基金会负责人一行。曾在宁波务工的徐义胜从火海里救出了两个素不相识的孩子,自己却不幸被严重烧伤,被誉为“救人英雄”。

  从去年底到今年初,省见义勇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与省见义勇为基金会联合开展了慰问外省籍见义勇为英雄活动,分赴12省为受我省表彰的33位外省籍见义勇为英雄和家庭分别提供两万元的特别慰问金。

  如今,对历届省级见义勇为先进人物和受省政府记功表彰的见义勇为人员进行春节慰问,已经成为我省的一项惯例。从2012年春节起,我省迄今共慰问2563人次,发放慰问金512.6万元。对见义勇为牺牲人员的抚恤,除了按照规定情形申报认定烈士和因公牺牲享受法定待遇外,对其遗属分别增发一次性抚恤金30万元和20万元。

  绝不让见义勇为者流血又流泪。早在2000年4月,我省就实施了《见义勇为人员奖励和保障条例》,让保障见义勇为行为走上法制化轨道。2009年9月,我省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见义勇为工作的意见》,进一步完善见义勇为奖励和保障措施。2011年8月,我省又出台《浙江省见义勇为人员奖励和保障工作若干规定》,具体明确了见义勇为人员和家属享有的权利,以及公安机关等相关职能部门的工作职责和责任。

  今年3月21日,我省首次以省政府名义召开见义勇为先进人物表彰大会和全省见义勇为工作会议,各地加大见义勇为行为确认工作。今年前三季度,全省公安机关共收到见义勇为行为申请或举荐204起,其中确认见义勇为行为的有168起。今年,我省还首次将见义勇为工作列入平安市、县(市、区)考核。

  “设立‘浙江省见义勇为宣传日’,是为了更好地宣传见义勇为先进人物的英雄事迹,以及有关见义勇为人员奖励和保障的法律政策,激励更多人民群众传播社会正能量,力争在全社会形成人人崇尚见义勇为、人人乐于见义勇为、人人支持见义勇为的良好风尚,让见义勇为行为由一件件个人事迹变成一道道亮丽的风景线。”省见义勇为工作领导小组相关负责人对记者说。

责任编辑:张磊 [网站纠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