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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党建工作为统领 积极发挥“人民调解”的桥梁和纽带作用

——对法律进商会之商会调解的思考
2017年05月04日 11:20:08 浏览量: 来源:浙江党建网 作者:张越 陈正学

调解工作牌.jpg

  全面依法治国,基础在基层,工作重点在基层。基层党组织是党全部工作和战斗力的基础,推进基层法治化离不开党组织这个战斗堡垒。发挥好基层党组织法治领航作用,就能够开创社会组织矛盾纠纷人民调解工作新格局。

  社会组织党建工作是提高商会治理法治化水平最基本、最直接、最有效的力量。一是充分发挥党的理论优势、政治优势、组织优势、制度优势,把党组织的多种优势转化为推进商会治理法治化的重要资源,推动商会治理法治化的制度创新。二是加强和改进商会党建工作,围绕商会法治建设(调解工作),确立工作目标、工作内容、工作方式、工作制度,充分发挥党组织在商会治理法治化中的领导核心和政治核心作用。三是健全党建工作的引领指导和统筹协调制度,完善党组织和党员会员服务群众的工作机制,形成开放式、综合性、互通式服务体制。

  2017年1月10日,我代表商会参加云南省“法律三进”活动启动仪式暨商会调解工作推进会,云南省电动车商会作为8家开展调解工作的试点商会之一,在会上还接受了人民调解委员会的授牌,3月27日,省工商联和司法厅再次对商会开展具体调解工作进一步指导,让我们意识到商会调解工作的重要性和专业性,同时也让我们认识到自身的不足。

  我们商会“人民调解委员会”组成人员,会长、执行会长、书记、副书记在列,除监事长是非党同志以外,所有全部成员均是中共党员。近年来,我们自发、自愿的协调处理了会员之间、商会会员与他人之间的多个民事纠纷案件,其中:代理权纠纷3起;代理商与生产商纠纷12起;会员与消费者之间的纠纷上百起。我们本着以情动理的原则,尤其在处理商消矛盾时,基本上采取商家“吃亏是福”的思路说服处理,许多案例基本上是执行“先行赔付”解决的,点对点直接处理,让消费者生气而来满意而归。我们甚至还协调商会会员的家庭矛盾纠纷,帮助6对创业夫妻完满解决了矛盾。
  结合我们对行业各投资人情况的了解,普遍存在 “时间偏少、文化偏低、维权意识缺乏”等问题,在矛盾纠纷发生的时候,这几个问题带来“感情维权、面子维权、粗暴维权”心理,大多数都希望通过“短平快”的渠道解决问题,所以“商会调解”这一解决矛盾纠纷的方式十分必要。但是我们在做调解工作时也遇到了很多难题,比如,我们欠缺具备法律知识的专业人才、缺乏对调解工作系统而全面的理论知识、对调解规则理解不深、个别棘手案件的处理和协调存在困难、调解成功后当事人不履行调解协议降低调解效率等。

  因此,我们建议:一是多开展关于调解工作的学习培训班,组织商会的人民调解委员会成员对调解进行全面系统学习,让商会调解更加完善、规范、合法;二是多开展关于调解常用的法律知识学习培训班,我们虽然具备行业知识、懂得情理,但是有时欠缺法律专业知识,工作也难以开展;三是建议举办社会组织交流互动、相互学习、自我提升。商会与商会之间、商会与其他社会组织之间都可以互相分享经验,互相学习对方的成功做法,对调解遇到的问题互相交流解决;四是加强司法行政部门的帮助,在执行环节、难度较大的个案处理等方面,希望能得到司法部门更多的指导和帮助,将调解做得更好,让商会矛盾纠纷解决的更彻底。  

  商会成立8年多来,我们没有发生过重大层面的矛盾,没有发生政治性的、群体性的上访事件或者治安案件,我们行业10万人的从业队伍,一直坚持党的领导,坚持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帮助维护社会稳定、边疆稳定(对东南亚5国开展直接边境贸易),发挥热心肠做好事、做善事,赢得了地方政府的认可和嘉许。电动车产业的生存和发展,关系我们商会和商会成员的切身利益,我们也希望在加强党的建设工作中,通过商会人民调解委员会,消化内部的矛盾纠纷,帮助我们行业更加健康积极的发展。

责任编辑:林庭宇 [网站纠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