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加入收藏

舟山普陀:推行负面言行清单 着力整顿“四不”党员

2016年11月07日 12:16:06 浏览量: 来源:浙江党建网 作者:蒲祖轩

捕获1.PNG


  在“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中,舟山市普陀区针对基层党员存在的“不像党员、不在组织、不守规矩、不起作用”等突出问题,重点推行负面清单,组织学习宣传,开展专项整治,推动广大党员争做“四讲四有”合格党员。

  制定负面言行清单。区级层面出台文件,明确规定丑化党委政府言论、阻碍中心工作推进、参教信教、破坏村“两委”选举等“十种情形”,是广大党员不可跨越的底线、触碰的红线。各镇(街道)在此基础上,尤其针对党员口无遮拦、说三道四、有违良俗的问题,具体细化党员负面言行内容,全面监督党员日常行为,如东港街道制定出党员干部100种“负面言语”和36种“负面行为”,让党员干部明白该说什么、不该说什么,该做什么、不该做什么。虾峙镇围绕“努力做合格、力争做优秀”的目标,推出了具有本土特色的渔农村党员“十条不能做”举措,扎牢党员言行规范笼子。

  广泛组织学习宣传。把学习研讨负面清单作为“两学一做”规定动作之一,以个人自学、集体研讨、专题党课等形式,推动广大党员深学实做,争做合格党员。同时依托公开栏、会议室、短信、微信等线上线下平台,对负面清单内容广泛宣传,督促党员自觉接受群众监督。如沈家门街道提出党员家庭“十不准”,制作宣传折页发放给街道4075名党员手中,并以“合格党员标准”作为专题研讨主题,推动辖区党组织对党员具体言行进行大讨论。六横镇则制定渔农村党员干部“十条禁语”,以展板、宣传栏等形式做到“三个场所必公开”:“三务公开”栏必公开、党员会议室必公开、党员活动点必公开,以此时时提醒党员身份,处处规范党员言行。

  加大问责处置力度。开展党员负面言行专项整治,由各基层党组织结合民情分析会、恳谈会、道地会等,定期收集汇总党员负面言行表现情况,拓宽群众监督渠道,并依情节轻重,建立谈话提醒、通报批评、组织处置等机制,加大问责力度,同时作为党员民主评议、星级管理、评优评先重要参考依据。如东港街道明确规定,出现负面言行3次以下、情节较轻的,由所在党组织书记当面提醒谈话,提出整改意见;出现3次以上、情节较重的,由上级党(工)委分管(联系)领导诫勉批评,并通报批评;党组织书记出现负面言行的,由街道党工委书记约谈批评;触碰党纪国法、造成恶劣影响的,依照党规党纪进行处置。


责任编辑:林庭宇 [网站纠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