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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余杭:塘栖村推行“阳光村务” 实现民主自治

2016年09月29日 15:06:38 浏览量: 来源:余杭晨报 作者:范建荣 蒋建东

  杭州市余杭区塘栖镇塘栖村位于塘栖镇城郊结合部,自开展民主法治村创建以来,该村先后获得余杭区先进基层党组织、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三星级”村、“人民调解工作”先进集体、十佳平安村、杭州市“六五”普法先进集体等荣誉称号,有力推动了富裕、和谐新农村建设。

  建立健全各项制度。新村成立之初,在“四民主三公开”上存在着不规范、不到位的现象,村民对村委工作有意见,矛盾纠纷时有发生。随着民主法治村创建工作的开展,村两委班子逐步意识到了法治的重要性,严格依据现行法律、法规,制定了岗位责任制度、“两委”联席会议制度、财务管理制度、“村务、党务、财务”公开制度、印章使用管理制度等一系列民主化制度,为村民民主管理提供了制度保障。

  规范民主决策机制。建立权责明确、行为规范、公正透明、廉洁高效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切实做到一切为人民群众着想。该村根据内部民主、民主民愿、民主表决三个民主制度,全面规范班子例会、民情恳谈会、民主听证会并形成对应的规章制度,确保村重大问题合理合法解决,重点项目稳步推进。如在“长河其道路拓宽”和“嘉凯城项目南侧道路拓宽”工程中,村两委班子启动民主听证程序,顺利解决了“长河其道路拓宽”和“嘉凯城项目南侧道路拓宽”工程中遇到的两次个别村民无理要求阻挠工程进展事件,有效提高了决策的民主化、科学化、规范化水平,预防和减少了不稳定问题的发生。

  规范工作运行机制。塘栖村针对辖区项目多、项目资金流量大、涉及村民利益广泛的实际,创新工作方法,形成“村委决策村民审”“村里项目村民督”“村官办事村民评”的工作机制,全面打造“阳光村务”,进一步规范和监督村一级权力运行。目前村内全面铺开的大小工程共计14个,为确保工程进度及质量,该村特组织成立“民间监理”队,采取“请上来”和“走下去”双向监督的工作方法,对各项工程进行监督。把项目全程“晒在阳光下”,交由村民自己评议。“阳光村务”打消了群众对村干部的种种猜疑和不信任,调动和激发了村民参与村级事物管理的积极性、主动性,减少工程推进阻力。

  制订修订村规民约。该村发动群众参与,完善村民自治机制,通过修订村规民约、民情恳谈会、村民大会等有效载体,提高群众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教育、自我监督的能力和水平。在修订村规民约过程中,注重干部带头执行,注重回应群众呼声,注重源头预防化解。

  全面实行三务公开。该村积极争创党风廉政建设示范村,通过在文化广场建设廉政文化墙、开通“村情直通车”等举措,以“一墙一廊一礼堂”“一车一会一检查”的软硬件建设,推动“阳光村务”工作。随着近几年村级集体经济的迅猛壮大,该村每月公布财务数据至全村10个宣传栏,实行“党务、村务、财务”三公开,目前已经取得显著成效。


责任编辑:林庭宇 [网站纠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