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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是这十万分之一吗?关于器官捐献意愿登记那些事儿

2017年01月25日 08:39:49 浏览量: 来源:公益时报 作者:皮磊

  为推进器官捐献事业发展,国家先后出台多项相关政策

  为保障器官捐献工作顺利开展,2013年8月,卫计委印发了《人体捐献器官获取与分配管理规定(试行)》。按照该办法,省级卫生部门将负责在省内组建一个或多个独立于医院器官移植团队的器官获取组织(OPO),负责捐献器官的获取。每一个捐献出的人体器官都必须进入中国人体器官分配与共享计算机系统,综合等待患者的病情、血型、年龄、地域的因素,接受公平的自动分配。

  2014年3月,中国人体器官捐献与移植委员会成立,负责对全国人体器官捐献和移植的管理工作进行顶层设计,并拟定有关政策措施。同年,我国正式推行公民自愿捐献器官工作。与此同时,由卫计委等部门推出的“施予受”器官捐献志愿者登记网站、中国红十字会中国人体器官捐献管理中心网站相继开通。这两个网站的开通意味着公众可通过网络的方式进行器官捐献志愿登记,也可随时取消登记意愿,器官捐献登记进入互联网时代。

  从2015年1月1日起,中国器官移植彻底停用死囚器官,公民捐献成为唯一合法来源,实现了从依赖司法渠道到公民自愿捐献的顺利转型。在2015年8月22日举行的中国器官获取组织联盟大会暨国际器官捐献论坛上,中国首部《中国器官捐献指南》正式发布。这部指南对器官捐献相关原则和政策进行了详细阐述,以确保器官捐献能够在公平、透明的体制中完成。

  有报道称,目前我国人体器官年捐献数量已是亚洲第一、世界第三,年器官移植手术量仅次于美国,位居世界第二位。但与之相对应的是,我国每年仍然约有30万患者因器官功能衰竭等待器官移植,而2015年我国器官移植手术仅为一万多例。由此可以看出,器官捐献数量同需要器官移植治疗的患者数量相比还存在巨大差距。

  缺乏表达捐献意愿的渠道

  器官捐献被誉为生命的接力

  那么,如果有人想要捐赠器官,可以通过哪些渠道进行登记呢?

  一种是书面形式。据红十字会网站介绍,公民可以通过书面向省级人体器官捐献办公室自愿申请人体器官登记。或者,人体器官捐献协调员在医疗机构中发现潜在捐献者后,如果潜在器官捐献者或其配偶、成年子女、父母有捐献意愿,由协调员帮助完成捐献手续,公证相关资料,并报送省级人体器官捐献办公室,经省级人体器官捐献办公室确认,将捐献者相关资料录入中国人体器官捐献者登记管理系统。

  这种方式听起来就十分复杂,有可能会让一部分人打消捐献登记的念头。第二种方式比较简便,网站登记。上文已经提到,目前国内有两个权威的网站可以进行器官捐献志愿登记。

  2014年3月19日,国内首个器官捐献志愿者登记系统启动

  一是于2014年3月开通的“施予受”器官捐献志愿者登记网。该网站是卫计委港澳台办公室委托国际扶轮港澳地区开展的人体器官捐献与移植合作专案成果之一。从2016年10月25日开始,该网站由中国器官移植发展基金会进行运行管理。有意愿捐献器官的公民登录网站后按要求填写姓名、证件号码等个人信息即可成为器官捐献志愿者。另一个是2014年4月开通的中国红十字会中国人体器官捐献管理中心网站。除了身份信息,该网站登记内容还包括现居地址、户籍地址、电子邮箱以及家属信息等十几项内容。

  不久前,由世界卫生组织支持,中国器官移植发展基金会、新华社全媒报道平台、春雨医生和蚂蚁金服公益联合发起的《器官捐献公众意愿调查》(以下简称“调查”)显示,83%的参与调查者愿意成为器官捐献志愿者,但56%的人不愿登记是因为“不知道在哪登记或手续太繁琐”。

  “以前器官捐献登记表非常复杂,像干部的政审表一样。”原卫生部副部长、中国器官移植发展基金会理事长黄洁夫曾对媒体表示,“我们作过统计,在登记捐献填表上,每增加一个项目就会减少100万人的登记。”

责任编辑:安佳璐 [网站纠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