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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是这十万分之一吗?关于器官捐献意愿登记那些事儿

2017年01月25日 08:39:49 浏览量: 来源:公益时报 作者:皮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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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是截止到1月23日通过支付宝“器官捐献登记”功能登记为器官捐献志愿者的人数。2016年12月22日,卫计委下属中国器官移植发展基金会在支付宝医疗服务平台上线了“器官捐赠登记”功能。今后,支付宝实名用户在支付宝APP首页搜索“医疗服务”,进入医疗服务平台,即可通过“器官捐献登记”应用进入登记页面,整个登记过程非常方便简捷,用时不超过10秒。

  统计显示,我国每年大约有150万名器官衰竭患者,其中有30万人适合器官移植方式治疗,但每年仅有一万多人能得到器官移植救治。此前,全国器官捐献志愿登记人数只有8万人左右,仅仅一个月时间,通过支付宝平台进行登记的人数已接近10万,超过以往所有年份全国登记人数的总和。有报道称,此举意味着我国的器官捐献登记工作真正进入了“互联网+”时代。

  不过,和其他国家相比,我国的器官捐献志愿登记人数仍然很少。以美国为例,目前美国人口约为3.2亿,登记为器官捐献志愿者的人数接近1.2亿,差距显而易见。除体制机制、宣传不到位以及传统观念等原因,登记渠道过少、程序复杂也是导致我国器官捐献志愿登记比例过低的主要原因。

  当然,各个国家的情况并不相同。那么,我国的器官捐献事业都经历了哪些阶段,器官捐献志愿登记的渠道有哪些,国外的器官捐献又是如何开展的呢?

  器官捐献事业发展较快

  从2010年3月起,我国开始实施公民自愿捐献器官试点

  2005年,世界卫生组织器官移植高层会议在菲律宾马尼拉举行。时任中国卫生部副部长的黄洁夫代表卫生部向世界许诺,中国要改革器官移植体系,逐步立法,改变由死囚器官作为非伦理的器官来源。

  2006年11月,全国人体器官移植临床应用和管理高层峰会在广州召开,卫生部门发布了“广州宣言”,并确立了改革目标,其中有一条提出要“建立一个包括公民逝世后和活体器官捐献的自给自足的国家器官捐献和移植体系”。

  2007年5月1日,《人体器官移植条例》开始实施,条例明确规定人体器官捐献应当遵循自愿、无偿的原则;公民享有捐献或者不捐献其人体器官的权利,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强迫、欺骗或者利诱他人捐献人体器官。

  从2010年3月起,我国开始实施公民自愿捐献器官试点。当时的卫生部委托中国红十字会建立一个由其主导的器官捐献体系,在上海、浙江、山东、广东、南京、武汉等11省市开展试点。不过试点工作并不理想,当年全国仅有46人成功捐献器官。2010年5月,原卫生部在部分三级甲等医院开展心脏死亡捐献器官移植试点,希望借此调动医院参与人体器官捐献工作的积极性。

  2011年,公民自愿捐献器官试点省市扩大至21个,北京也进入试点范围。据了解,城市进入试点后具体的运作是由红十字会成立专门的器官捐献部门,建立协调员队伍,协调员接到医院有潜在捐献者的通知后就前往医院了解情况并与家属沟通。

责任编辑:安佳璐 [网站纠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