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第十一届中国青年志愿者优秀个人奖、组织奖、项目奖评选表彰活动的通知
共青团中央办公厅
关于开展第十一届中国青年志愿者优秀个人奖、组织奖、项目奖评选表彰活动的通知
2016年09月04日 10:12:41 浏览量: 来源:志工部 作者:
共青团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委,全国铁道团委,全国民航团委,中直机关团工委,中央国家机关团工委,中央金融团工委,中央企业团工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团委:
为深入学习贯彻中央党的群团工作会议精神,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贯彻深入推进共青团全面深化改革的各项要求,激励广大青年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奉献 、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精神,发挥先进典型示范引领作用,积极营造支持、参与、热爱志愿服务的社会文化氛围,共青团中央、中国青年志愿者协会决定开展第十一届中国青年志愿者优秀个人奖、组织奖、项目奖评选表彰活动。项目奖评选将结合中国青年志愿服务项目大赛另行部署。现将个人奖、组织奖评选表彰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项设置
设中国青年志愿者优秀个人奖520个,优秀组织奖200个。
二、参评条件
1.本次评选表彰活动参评范围为近年来在全国各行业、各领域涌现出来的青年志愿服务优秀个人、组织,特别是在实施“西部计划”(含研究生支教团)、“关爱行动”、助残“阳光行动”、 “海外计划”、 “精准扶贫”、“抢险救灾”、“大型赛会”等重大志愿服务项目与活动中表现突出的个人、组织。
2.优秀个人奖参评基本条件:(1)年满14周岁至40周岁(有突出贡献者,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的中国公民(含社会组织主要负责人);(2)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大力弘扬“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精神,有强烈的社会责任感;(3)正式注册,志愿服务时间较长、业绩突出,获得群众普遍认可;(4)具有参加志愿服务活动所需的专长和能力。
3.优秀组织奖参评基本条件:(1)成立2年(含2年)以上的合法志愿服务组织,注册志愿者人数原则上不少于20人;(2)符合《关于支持和发展志愿服务组织的意见》精神,制度健全、管理科学、运作良好、公信力强;(3)志愿服务活动常态化开展,服务领域明确,队伍相对稳定,服务记录规范;(4)志愿服务成效突出,典型引领作用明显,示范带动作用强,服务对象评价高,社会反响好;(5)在民政部门登记注册的基层志愿者协会优先考虑。
责任编辑:安佳璐 [网站纠错]相关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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