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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清:“五不”“六个必谈”做实廉政谈话

2017年04月18日 10:35:53 浏览量: 来源:湖州日报 作者:陈栋 高巨龙

  德清县一村日前因接待费超标,全体村干部被镇纪委提醒谈话。该村一名村干部感慨:“多亏了纪委提醒谈话,让我们及时发现并纠正了目前存在的问题,避免了更大错误的发生。”

  去年,德清县纪委制定《关于进一步规范谈话函询工作的暂行办法》,对谈话函询工作作出规范,进一步提高了谈话函询的实际效果。据了解,今年以来,该县纪检系统已实施廉政谈话46人次,其中乡科级干部13人次。

  根据《暂行办法》规定,德清县管领导干部的谈话函询由县纪委书记审批,其他党员干部由县纪委分管副书记审批。根据干部管理权限,分级组织实施,谈话提醒教育采取“一对一”方式进行。

  廉政谈话坚持“五不”“六个必谈”,“五不”即不写检查、不作反馈、不搞归档、不与单位打招呼、不予公开,消除谈话对象顾虑。“六个必谈”指党员干部在提拔任用前必谈;在廉洁自律方面出现倾向性、苗头性问题的必谈;受到党纪处分需进行回访的、受到错告诬告应予澄清保护的必谈;在重要领域、关键岗位存在廉政风险需要提醒的必谈;凡有信访举报但因证据不足或不够纪律处分的必谈;涉及反腐倡廉网络舆情但未发现违纪违规事实的必谈。

  据介绍,谈话结束后,对涉及的问题进行整理汇总,对普遍性问题制定教育方案,通过下发文件、撰写剖析材料、纳入“党纪一刻钟”宣讲等形式,及时查漏补缺,防微杜渐,切实达到“谈话一人,教育一片”的良好效果。

责任编辑:林庭宇 [网站纠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