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加入收藏

履责制度让派驻“探头”亮起来

2017年03月23日 12:43:17 浏览量: 来源:浙江党建网 作者:诸暨市纪委 寿玉萍

  3月8日下午2时不到,诸暨市纪委会议室迎来了18名派驻机构负责人。他们神情严肃,或翻看笔记,或低声交流,等待着一场由市纪委班子主持的“面试”正式开始。

  派驻机构负责人每两个月向市纪委领导班子当面汇报履行监督责任情况,是诸暨市纪委建立的一项新制度。汇报的重点是特色亮点工作、存在困难问题及有关意见建议。“讲发现的问题,不讲已做的成绩。”诸暨市纪委对首次工作例会提出具体要求。

  为适应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强化党内监督的大形势,诸暨市纪委出台了纪委工作例会制度。该制度分派驻机构、镇乡(街道)两个队列对会议频次、会议内容、参加对象作了区别要求。其中,对派驻机构例会明确规定委领导班子成员要逐一针对性点评。“会议只要求‘捞干货’,说不出实质性问题,就说明我们履责欠到位。”“这样的汇报不亚于年终述职述廉,两月一小考、一年一大考,从比较看差距,很有压力啊!”会议结束后,负责人们仍沉浸在严谨氛围中,而从他们的三两交谈可以感受到,大家已然把针对驻在部门特点,找准监督方法、擦亮监督“探头”放在工作第一序列。

  “‘两月一报告’直接反映派驻机构监督成效,促使派驻机构履责尽责。” 诸暨市纪委有关负责人表示,“优化管理,完善制度,提升派驻监督水平和实效,我们一直在探索实践。”

  2016年7月,诸暨市针对监督什么、怎么监督、责任追究三个关键问题,制定出台《市纪委派驻机构工作办法(试行)》,明确了派驻机构的工作职责和监督权限、工作内容和程序、工作关系以及责任追究等方面内容,并就监督检查、信访举报、执纪审查、案件处理的具体内容和程序,分节进行了规范。派驻机构监督履责拥有了直接依据。随后,围绕主要业务内容“该怎么干”“怎么干好”的问题,《市纪委派驻机构监督检查“三重一大”事项工作细则(试行)》《市纪委派驻机构信访举报件办理细则(试行)》《市纪委派驻机构纪律审查工作细则(试行)》《市纪委派驻机构工作报告暂行办法》《派驻机构工作考核细则》等相关配套细则制度相继出台。

  定位准才能责任清、责任清才能敢担当。“这些制度规范量身定制,操作性很强,是派驻机构开展工作的依据和遵循,也给我们增强了信心。”派驻机构负责人普遍认为。

  派驻机构是市纪委工作的延伸,如何建立市纪委、派驻机构之间“紧密型”统管模式,帮助派驻机构聚焦监督执纪问责?诸暨市纪委又相继建立月工作提示制度、纪委工作联系制度,调整完善业务考核办法。其中的工作联系制度,按照统一管理、分片联系原则,将18个派驻机构分为“二大组、五个片”,市纪委副书记分别联系一个组,各纪委常委分别联系一个片,各纪检监察室根据工作职能联系若干派驻机构,并明确了12项具体职责,特别要求各班子成员每月走下去了解情况、发现问题、指导工作,月底向主要领导报告走访联系情况。通过制度的落实,密切不同层级对派驻机构的日常联系、指导和监督,从而传导压力,强化责任落实。

  每月工作提示、每两月工作例会、日常分片区联系,年度业务考核,进入2017年,不少派驻机构负责人感到市纪委与派驻机构的关系更密切了,工作压力也更大了。“我们只有苦练监督内功,努力做到眼睛亮、耳朵灵、嗅觉敏、嘴巴勤、手脚快,五官联动才能管好‘责任田’”面对监督执纪新形势,每一位派驻机构负责人都有着自己的考量。

责任编辑:楼昕 [网站纠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