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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萧山:对“三不”官员 严肃问责

2017年03月02日 09:01:07 浏览量: 来源:浙江党建网 作者:本网记者 朱诗意 通讯员 沈娣

  “鉴于俞某某存在违法占地、未批先建、超面积建造等现象,国土萧山分局、益农镇政府、东村村等相关单位及工作人员存在失察失责、履职不力等问题,经研究决定给予益农镇东村村党总支书记俞某某撤销党内职务处分,对时任益农镇土管员沈某某给予党内警告处分,给予时任和现任益农镇政府相关责任领导诫勉、批评教育等处理……”

  这是近期杭州市萧山区纪委发出的一份问责通报,因一起违建问题10名党员干部受到处理。

  “此次事件充分暴露出当前仍有个别单位对贯彻落实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执行不力、效率低下,基层个别党员干部心存侥幸、我行我素,不敢担当、履职不力,甚至顶风违纪,严重损害了党和政府形象。”萧山区纪委相关负责人表示,“对此类“三不”问题,区纪委将持续加大问责通报曝光力度,充分发挥‘问责一起、警醒一片’的警示教育作用,着力营造有责必担、失责必问、问责必严的良好氛围。”

  近年来,萧山区纪委始终围绕区委、区政府“五水共治”、“三改一拆” 等重大决策部署,按照越往后执纪越严的要求,突出对“不担当、不作为、不落实”等影响改革发展大局问题的问责,对因工作中不负责或监管缺位造成后果的,党员干部对存在问题拒不整改甚至顶风违纪的,既追究当事人的责任,又开展“一案双查”,形成了强大的震慑效应。2016年以来,全区累计组织“三不”问题专项督查80次,发现问题45个,通报6起,问责处理20人。

  而同时,萧山区也注重“为担当者担当”,针对当前该区在打造体现世界名城风貌的现代化国际城区过程中任务重、难度大、风险高等问题,及时建立党员干部改革创新容错免责机制等制度,旗帜鲜明地支持、鼓励、保护担当者,做到把干部在推进改革中因缺乏经验、先行先试出现的失误和错误同明知故犯的违纪违法行为区分开来,把上级尚无明确限制的探索性试验中的失误和错误同上级明令禁止后的依然我行我素的违纪违法行为区分开来,进一步完善保护激励机制,营造良好的干事创业氛围。

责任编辑:楼昕 [网站纠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