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驻省教育厅纪检组:加强协作交流推动教育系统风清气正

2017年01月03日 15:27:16 浏览量: 来源:浙江省纪委监察厅网站 作者:驻省教育厅纪检组

  驻省教育厅纪检组在全省教育系统建立了纪检监察工作交流协作制度,分层分步设立了7个高校纪委纪检监察工作协作组及1个驻市教育局纪检组纪检监察工作协作组。经过两年多的实践,该制度在交流工作经验、开展业务研讨、组织课题研究、推动工作落实等方面发挥了积极的作用。

  2016年11月下旬至12月上旬,在驻厅纪检组的统筹安排下,8个协作组交流研讨活动陆续顺利开展。大家重点围绕2016年履行监督执纪问责情况、省委巡视发现问题整改落实情况、创新工作方法实践“四种形态”情况、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开展正风肃纪工作情况以及2017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思路和打算等会议主题进行深入交流,相互学习、相互借鉴,总结提高,谋划工作。

  从交流的情况看,各高校纪委、驻市教育局纪检组一年来各项工作扎实有力,特色亮点突出,工作成效明显。

  积极协助党委,推动主体责任落实。各高校纪委紧紧扭住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这个“龙头”,协助党委建立健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制定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要点,召开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与业务工作一起研究、一起部署、一起落实、一起检查。强化责任分解,抓好反腐倡廉任务分工,层层签字背书,落实责任。协助党委开好一年2次的领导班子党风廉政建设情况分析会,查找问题,督促整改。

  深化“三转”成果,创新监督执纪方式。各高校纪委、驻市教育局纪检组切实把履行好监督职责作为落实“三转”工作的着力点,转变监督理念,强化监督职能,改进监督方式,突出监督重点,使监督工作常态化、规范化、科学化。探索创新“再监督”、“再检查”、“再执纪”的方式方法,在发现问题、提出建议,执纪审理、追究责任上下功夫。如,中国计量大学纪委建立一般事项与重要事项监督报备制度;浙江警察学院纪委退出业务性工作,实行重点领域关键环节重要事项报备和抽查制度、党员干部重大事项即时即报制度。

  用好谈话函询,把握运用好“四种形态”。一年来,各高校纪委、驻市教育局纪检组积极探索实践对“四种形态”的正确运用,着力在从严执纪、分类执纪、精准执纪上下功夫,把监督执纪问责工作做深做细做实。如浙江师范大学纪委、浙江科技学院纪委强化第一种形态运用,规范量纪标准,对涉及相关单位信访问题以党风廉政问题函告单的形式进行提醒;浙江音乐学院纪委探索实施六项谈话制度,即高标准谈话、任前廉政谈话、风险点约谈、提醒式谈话、信访谈话、诫勉谈话;浙江大学宁波理工学院纪委建立纪委书记与重要岗位领导谈话制度,紧盯苗头性问题,以内部巡查为契机对200多人进行谈话提醒。

  紧抓巡视整改,倒逼“两个责任”层层落实。结合2016年省委巡视20所高校发现问题。各被巡视高校密集召开党委会和专题会,研究确定整改方案、整改分工和整改措施,解决整改工作重大事项。高校纪委督促学校各部门各司其职、行动迅速,对照整改任务,实行菜单式管理、项目化推进,立说立行动真碰硬,组织相关责任单位逐一深入剖析梳理,找准问题症结,从严从紧从快抓好贯彻落实,确保整改事项件件有回音、条条有落实。如嘉兴学院、绍兴文理学院、湖州师范学院纪委以巡视整改为契机,推动党委完善党风廉政责任制落实及考核办法,边抓整改边建章立制,拉高标杆补齐短板,切实把整改成果固化为制度规范,扎紧织密制度的笼子。

  持续纠治“四风”,不断加大正风肃纪工作力度。各高校纪委、驻市教育局纪检组紧盯中秋、国庆、教师节、春秋季开学等重要节点,充分利用学校纪检监察网、微信、短信等宣传平台,及时传达上级有关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反有关规定典型问题通报等文件,强化警示教育,坚决防止隐形变异“四风”反弹回潮。每月至少开展一次正风肃纪专项行动,重点检查厉行节约、公车配备、办公用房、公务接待等规定执行情况。检查结果严格执行月报和季报制度。

责任编辑:楼昕 [网站纠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