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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一村支书不顾提醒大操大办妻子三周年祭日,被党内警告

2017年01月03日 11:09:06 浏览量: 来源:河南省纪委监察厅网站 作者:

  近日,河南三门峡市纪委通报6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侵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

  1.灵宝市豫灵镇党委委员秦育强、计生服务中心主任邵建超违规发放津补贴问题。2013年1月至2016年3月,秦育强、邵建超分别在任豫灵镇计生服务中心主任期间,违规给正式在编人员及其本人发放职务补贴、加班补助、值班补助共计43490元。2016年12月15日,灵宝市纪委给予秦育强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给予邵建超党内警告处分,并收缴违纪所得。

  2.义马市常村社区党支部书记陈彦敏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问题。义马市常村社区党支部书记陈彦敏在操办儿子婚礼时,分别于2016年8月19日、8月28日,在某食堂和某酒店设宴待客共计74桌,在群众中造成不良影响。2016年10月20日,义马市纪委给予陈彦敏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3.三门峡卢氏县文峪乡南窑村党支部书记李杰才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问题。2016年9月11日,李杰才不顾文峪乡党委、纪委要求其从简办理妻子去世三周年祭日的约谈提醒,顶风违纪,大操大办,搭祭奠棚、请乐队、置办酒席待客,收取非亲属人员礼金,造成不良影响。2016年11月10日,卢氏县纪委给予李杰才党内警告处分,并收缴违纪所得。

  4.三门峡卢氏县横涧乡桦栎树村庄下组原组长马焕朝冒领征地补偿款问题。2013年10月至11月,马焕朝在209国道改线建设时,利用协助政府从事征地补偿工作的职务便利,将权属归集体的6块耕地和7块荒地申报在自己名下,冒领征地补偿款共计52078.3元,用于个人消费。2016年8月12日,卢氏县纪委给予马焕朝开除党籍处分。

  5.灵宝市朱阳镇大村党支部原书记李月森违规套取工程款、对抗组织调查等问题。李月森在任村党支部副书记兼村委会主任及村党支部书记期间,于2011年、2012年两次采取虚报工程量的方式虚增工程款额19万余元;2015年6月虚报一事一议项目,非法套取一事一议资金191700元。其中217927元支付本人经手的2010年至2014年不合理开支及因票据不规范无法报销的开支;8963元据为己有。在2016年6月组织对其调查期间,为了隐瞒事实、逃避组织调查,与工程队串供、伪造证据、向组织提供虚假情况,对抗组织调查。2016年7月23日,灵宝市纪委给予李月森开除党籍处分。

  6.三门峡陕州区西张村镇人马寨村党支部原书记潘群让违规套取资金及挪用危房改造资金等问题。2012年至2015年,人马寨村为村、组干部发放福利和会餐开支5072元;违规套取“美丽乡村”等项目资金1125868元,用于平时村务支出。2015年,人马寨村借用14户村民的名义申报危房改造资金,违规套取68600元用于村里开支;2015年4月,潘群让在某洗脚城消费900元,在村账报销。2016年6月20日,陕州区纪委给予潘群让撤销党内职务处分。

 

责任编辑:楼昕 [网站纠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