衢州江山用四面“镜”巡察作风问题
衢州江山用四面“镜”巡察作风问题
2016年12月08日 10:25:44 浏览量: 来源:衢州日报 作者:郑积亮 毛凌霄 陆绪福
衢州江山市上余镇李坪村原党支部书记李某、村民主任龚某因违规接受旅游安排、侵占村集体资金,分别被撤销党内职务。此前,江山市农村基层作风巡察组根据群众反映的问题线索,从严查处侵害基层群众利益的问题。
今年以来,在推进农村基层作风巡察工作中,江山市纪委运用“显微镜”“望远镜”“放大镜”“太阳镜”这四面“镜”, 聚焦农村基层作风问题。
用好“显微镜”,便是盯牢关键人,不放过细小线索,不放任苗头问题,深挖细查,深查严纠,从严整治村干部“四风”问题等作风顽疾,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大桥镇店边村2户村民的危房改造资金补助到村后,该村报账员毛某未与银行进行存款余额核对,未能发现该笔收入,也未将其记入村集体账户,导致该款项长期在账外循环。今年8月,该镇作风巡查组核查发现该问题后,随即督促毛某将补助款存入村集体账户,该镇党委对履职不力的毛某给予党内警告处分。
以点带面,以短巡促长治,该市作风巡察聚焦影响制约村级组织战斗力、党群干群关系等全局性问题,运用“望远镜”聚焦关键村,遴选涉农信访问题多、村级班子执行力弱的村作为巡察对象,全市先期开展巡察重点村68个。同时,对先期巡察村发现的村务公开不规范等5大类问题,举一反三,防范在先,在未巡察村同步抓好整改,完善机制30多项,为村级组织换届奠定良好基础。
运用“放大镜”精准扫描关键事,抓牢群众关注点,将巡察焦点放在农村集体“三资”管理、村级工程项目建设、侵害基层群众利益等事件和领域,以小见大,立巡立改。贺村镇三塘村路灯安装工程未公开招投标,该村原党支部书记严某在村公益项目建设中优亲厚友,该镇党委对其给予撤销党内职务处分。
强化巡察“剑”和“伞”功能,坚持严查,兼顾严管。该市运用“太阳镜”打好关键牌,以发扬村级民主为重点,建立村级权力阳光运行机制。针对巡察发现的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共性问题,提出“不准坐收坐支、不准公款私存”等“八不准”规定,为农村集体资金管理划出“红线”。新塘边镇针对工程建设管理不规范问题,制订出台责任追究办法,规范工程项目监督管理。贺村镇作风巡察受理信访件53件,该镇先后开展信访听证7次,公开透明化解信访问题,巡察期间,信访件数量同比下降12.5%。
“运用四面‘镜’精准开展巡察,让农村基层作风问题无处遁形,营造农村基层风清气正氛围。”该市纪委有关负责人说。目前,该市作风巡察发现问题604个,整改落实问题485个,党纪立案12件,党纪处分4人,移送司法机关2人,诫勉谈话17人,组织处理4人,取得了阶段性实效。
责任编辑:林庭宇 [网站纠错]相关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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