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衢州市今年前三季度发现问题5139个,运用“四种形态”处置1973人

2016年12月07日 16:38:27 浏览量: 来源:浙江党建网 作者:通讯员 吴晓夏

  日前,衢州市柯城区花园街道箬蓬村,将非本村失地农民柯城区九华乡凉棚村郑某某作为参保对象上报。经衢州市纪委驻市人社局纪检组查实后,该村民被失地参保清退。

  2016年以来,该纪检组针对群众反映较大的失地农民参保情况开展立项监督,发现制度不够健全、执行不到位、审核把关不严、工作人员责任心不强等共性问题及材料缺失、信息涂改等个性问题26个。目前,已督促查实违规参保对象44人,清退36人,挽回直接损失118万元;对2名责任人予以免职并调离工作岗位,诫勉谈话6人,提醒教育谈话18人,并督促建立健全了相关监管机制。

  这是衢州市各级纪检监察组织运用立项监督执纪,扛起监督责任的一个缩影。

  “新常态下,纪检监察组织如何履职尽责?如何从根本上解决基层纪委特别是派驻机构监督难和难监督的问题?立项监督执纪是重要的切入点和有力抓手。”衢州市纪委相关负责人介绍,该市连续开展监督执纪问责年和巩固深化年活动,坚持问题导向,紧盯市委市政府重大决策部署和中心工作落实、“六项纪律”执行、主体责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执行、廉政风险点防控、巡视巡察巡查问题整改等“六类事”进行立项。截至目前,市县两级纪检监察机关共立项145个,开展监督检查979次,发现各类问题5139个,已整改问题4082个。

  2016年上半年,在江山市农村基层作风巡察专项监督中,上余镇李坪村的一系列源自群众的反映引起了巡察组工作人员的注意:村支书和村主任违规接受旅游安排,还涉嫌侵占村集体资金?“农村资金、资源、资产是群众关注的焦点问题,一定要查得清清楚楚!”

  通过对驻村干部、村两委成员、村监会主任、老信访户等人员挨家挨户的上门造访后,巡察组工作人员从民声中了解掌握第一手资料,查实该村书记李某、村主任龚某等非法占用集体土地未批先建村办公大楼,接受工程承建方旅游安排,利用职务便利非法占有村集体资金等违纪问题。上余镇党委分别给予李某、龚某撤销党内职务处分,涉案的其他4名村干部和2名党员分别受到诫勉谈话。

  在监督执纪的过程中,衢州市纪委把“四种形态”运用情况作为检验标准,把教育和帮助绝大多数与坚决查处极少数有机结合起来,加大查处和问责力度。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或轻微违纪问题,更多地运用批评教育、诫勉谈话、组织处理、党纪轻处分等方式抓早抓小,用纪律管住大多数;对严重违纪问题从严从快查处,严惩极少数。

  据统计,2016年以来,衢州市各级纪检监察组织通过立项监督执纪,运用“四种形态”处理1973人,其中运用批评教育、责令作出书面检查、诫勉谈话等第一种形态处理1740人,党纪轻处分、组织调整197人,党政纪重处分、重大职务调整30人,移送司法机关6人。


责任编辑:楼昕 [网站纠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