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康:“高票”当选之后…
永康:“高票”当选之后…
2016年11月22日 11:15:14 浏览量: 来源:浙江省纪委监察厅网站 作者:金华市纪委
近日,永康市龙山镇党委从速从严查处了一起农村党员违反换届纪律案件,当事人朱某不仅失去了镇党代表推荐人选资格,还被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10月15日,永康市龙山镇桥下二村党支部召开镇第四次党代会代表候选人初步人选推选工作会议,应到党员和村民代表71名,实到58名。该村党员朱某获得推荐票35张,位列第一。16日,有群众向龙山镇党委反映,称桥下二村推选过程中存在拉票现象。对此,龙山镇党委高度重视,及时向市纪委、市委组织部汇报并组织力量展开调查。
经查,朱某在15日的推选会前,通过打电话的方式向参加推选会的部分党员和村民代表进行拉票,要求在镇党代表候选人初步推选时投其一票。案件查实后,龙山镇党委连夜召开党委会,决定取消朱某镇党代表推荐人选资格,并将其党员组织关系转入镇教育整转支部,同时给予其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我认识到自己的错误了,拉票是不对的,是违反换届纪律的。”事后,朱某对自己的拉票行为后悔不迭,“我愿意接受组织的处理。”
“对群众反映和发现的违反换届纪律问题,坚持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通报一起,绝不姑息迁就。”市纪委相关负责人表示,全市各级党组织要切实强化责任担当,把加强换届风气监督作为履行管党治党责任的重要内容牢牢抓在手上、扛在肩上;要继续抓好换届纪律的宣传教育工作,坚持教育在先、预防在先、警示在先,确保“九严禁”等换届纪律要求入脑入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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