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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握运用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

杭州前9个月谈话函询48名市管干部

2016年11月09日 15:05:28 浏览量: 来源:中国纪检监察报 作者:颜新文 季轩

  “上次的谈话,可是点醒了我!前段时间,我们科室去调查一家公司价格违法问题,有个大学同学打电话要我给予关照,这让我不自觉地想起了组织的提醒,思前想后没敢答应。”近日,浙江省杭州市拱墅区发改局一副科长任某主动找到区纪委派驻第二纪检组致谢。

  原来,任某在一个月前因存在与监管对象交往过密的苗头性问题,接到区纪委派驻第二纪检组发来的一份“邀约”。约谈之后没几天,上级纪委通报了兄弟区县一名干部因类似问题被处分的典型案例,这让他在感到后怕的同时,更感激纪检组的及时提醒。

  如今在杭州,这样的咬耳扯袖已经成为各级党组织、纪检组织的日常工作。

  “党委书记、纪委书记找谈话,只挑问题谈,已经成为常态。”杭州市纪委负责人告诉记者,该市纪检机关用好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通过教育提醒、谈话函询等方式,对处在违纪边缘的党员干部进行教育和警醒。

  为发挥谈话函询的警示教育作用,杭州市纪委细化相关规定,明确要求将所有谈话内容记录和书面说明留存,备查备用,让被约谈对象真正受到教育、得到警示,心有所畏、行有所止。据统计,今年1至9月份,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共受理信访举报5304件次,立案1478件,大多数问题线索都是通过教育提醒、谈话函询等方式处理的。

  与此同时,杭州市各级党组织积极推动“第一种形态”的实践运用,注重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日常监督管理,坚持“一个好的党委书记就应该当好‘婆婆嘴’”,敢于板起脸来抓管理,发现问题及时处理,使党员干部时时处处感受到纪律的严格约束。今年前9个月,全市共开展谈话函询843件次,其中对48名市管干部进行谈话函询54次;组织处理1201人,其中给予党纪政纪处分的同时给予组织处理38人,因情节轻微给予组织处理1163人。

  该市还注重通过回访约谈等形式,让“问题干部”校正方向。今年年初,杭州市纪委驻市民政局纪检组工作人员在与一名因违纪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并调离原工作单位的领导干部谈话时发现,该干部思想包袱重,认为自己是犯过错误的人,导致工作上不敢管、不敢抓。

  如何帮助和教育这类“问题干部”?派驻市民政局纪检组对本系统内所有受处分干部进行了回访,开展谈心谈话,帮助其调整状态,重新激发工作热情。

  这样的谈话,让“问题干部”进一步认清了违纪的危害,也感受到组织的关怀。“真没想到,组织上还专门来看我,了解我的思想和工作情况,这给了我重焕干事热情的信心和勇气。”一名受处分的领导干部说。

  “监督执纪不仅要严肃惩治‘极极少数’,更要立足抓早抓小,从第一道关口把起。对党员干部的小错误、小问题,绝不能放任自流、养痈遗患,否则就是对组织和干部的不负责任。”杭州市纪委相关负责人说,只有让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成为常态,实现党内政治生活正常化,让党员干部明底线、知敬畏,全面从严治党才能落到实处。

责任编辑:楼昕 [网站纠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