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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人者先自治

2017年03月25日 09:55:23 浏览量: 来源:浙江党建网 作者:本网记者 贾歆琰

  正人者必先正己,执纪者必先守纪。纪检干部并没有天生的免疫力,在监督执纪问责别人之前,怎样用手电筒先照照自己?

  “关键是强化监督。我们把监督作为自身团队建设的重要关卡,对纪检监察干部违纪违规行为坚决零容忍,做到不护短、不袒护、不搞内外有别。”椒江区纪委干部监督室主任陈海国说。

  陈海国所说的,正是椒江区纪委所做的。动态监督、廉情提醒、主动约谈,各镇(街道)纪(工)委定期向区纪委汇报相关工作……“三转”之后,加强对纪检监察干部监督成了陈海国所在科室的一项重要职能。

  监督的手段有了,但如何把监督的方法更优化?

  “拿各镇(街道)纪(工)委定期向区纪委汇报工作为例,我们干部监督室把汇报内容细分为22项,从报告形式、报告主体到时限要求都作了明确。”陈海国告诉记者,除执纪监督重点工作之外,包括纪检干部婚姻变化、因私出国境等个人私事都必须汇报。2016年,就有2名纪检监察干部主动向纪委干部监督室汇报本人因私出国境情况。

  此外,椒江区纪委还详细梳理了近十年来制定的重要文件资料,制作并下发了两本内部制度汇编——《椒江区纪委监察局制度汇编》和《椒江区纪委监察局机关日常管理制度汇编》,区纪委人手一份,认真学习。“这让日常办公程序流程更加细化,同时也提高了监督执纪工作的规范化水平。换句话说,就是从制度层面筑牢了监督防线。”陈海国说。

责任编辑:楼昕 [网站纠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