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加入收藏

违反换届纪律的事,为啥添了又添?

2017年03月25日 09:55:24 浏览量: 来源:浙江党建网 作者:本网记者 贾歆琰

  眼下,正是村、社换届进行时。

  为了确保换届风清气正,各地都出台了相关制度,明确换届纪律红线,并且严格执行到位。所以,才有一起起案件的查明与处置。

  这不,最近浙江各地违反换届纪律的案件又查处了几例。

  案例一

  2016年12月至2017年1月期间,义乌市江东街道平畴村吴某为竞选村委会主任,在该村“平畴侬”微信群,先后五次群发160元、180元不等金额的红包,破坏正常选举秩序。

  3月18日,义乌市公安局对吴某作出了行政拘留10天的处罚。

  案例二

  2017年2月6日,乐清市南塘镇珠南村召开村党支部换届“两推一选”会议时,该村村民代表江某在会场吵闹,辱骂村书记,并撕毁测评票,造成现场混乱。南塘派出所在接警处置过程中,遭到江某妻子罗某的极力阻挠,罗某撕咬协警莫某右手臂大臂外侧,造成莫某受伤。

  经调查作出如下处理:罗某因妨害公务罪被公安部门刑事拘留;南塘镇党委对江某进行了警示谈话。

  案例三

  苍南县灵溪镇斗南村党支部党员黄某,为了在村党支部换届选举中当选村党支部委员,分别于今年2月15日、2月17日、2月18日给黄甲、黄乙、黄丙、黄丁等4人每人现金5000元,共计20000元;并于选举前在酒店宴请斗南村党员陈某、黄丁等人;同时,通过陈某帮助向黄某某拉票,承诺当选后帮助解决老宅大厅纠纷一事。

  案件发生后,苍南县纪委、县公安局、灵溪镇等部门单位迅速介入。经调查作出如下处理:1、给予黄某开除党籍处分,收缴20000元违纪款;2、给予陈某留党察看一年的处分;3、给予黄甲、黄乙、黄丙、黄丁等4人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案例四

  新昌县大市聚镇管家岭村村民周某打印了300份《周某对村民承诺》的承诺书,承诺当选后给予村民好处,并向村民发放了承诺书30余份,为竞选村委主任进行拉票。

  日前,该县公安局依法对周某作出行政拘留两日的处罚,并决定收缴承诺书270余份。

  表现形式

  违反换届纪律的行为,严重危害了公平公正的选举环境。

  从已查处的案例来看,违反换届纪律的行为,主要有以下几种:

  赠送现金、实物,购物券、电话充值卡等进行拉票;

  破坏会场纪律;

  造谣,恶意中伤他人;

  以吃请、提供旅游等方式进行拉票;

  用不正当手段诱使或收买选举工作人员在选举工作中进行舞弊活动;

  ……

  严肃查处

  事实上,从去年开始,严查基层换届选举拉票贿选,被列入了检察机关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的一系列重大工作之一。

  为了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做好换届选举工作的部署要求,最高检下发《关于积极发挥惩防职务犯罪职能服务和保障地方换届选举工作的意见》(下称《意见》),积极预防和查处影响换届选举的职务犯罪,为换届选举工作顺利进行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意见》强调,各级检察机关要突出办案重点,严肃查处为谋取职务调整或晋升而贿赂他人或者收受他人贿赂等买官卖官、拉票贿选的职务犯罪。坚决查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破坏选举或者妨害选民和代表委员行使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的职务犯罪。严厉查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对举报人实施报复陷害的职务犯罪。依法查处因履职不力,导致本地区换届选举出现重大违法犯罪活动,涉嫌失职渎职的职务犯罪。结合查办的案件,围绕完善换届选举制度机制,提出有操作性的预防检察建议,推动健全预防工作长效机制。

责任编辑:楼昕 [网站纠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