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努力做好“破、立、防”三篇文章

进一步深化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思考

2017年01月26日 10:58:48 浏览量: 来源:浙江党建网 作者:桐庐县纪委

  为着力解决当前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存在的突出问题,近年来,浙江省桐庐县纪委明确“查处一批侵害群众利益案件,落实一批规范村级权力运行的制度,解决一批农村信访问题”的工作目标,立足统筹协调、督促推进的职责定位,全力做好“破”、“立”、“防”三篇文章,努力取得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新成效。

  一、加大“破”的力度,“遏制”形成震慑

  连续两年在全县范围内部署开展农村基层侵害群众利益问题专项整治行动,通过信访起底、专项审计、实地巡察,全面排查问题线索,坚决查处村干部违纪违法案件。

   一是乡镇纪委全力“主办”。通过明确目标任务、专题会议布置、工作约谈、排名通报等形式,激发乡镇纪委主动出击,查办违纪违法案件的积极性。

   二是片区合力“协办”。将全县14个乡镇纪委划分成3个协作组,针对重点疑难复杂问题线索处置,即时抽调协作区域内工作力量启动片区协作。同时分片联系纪检监察室通过帮助制定调查方案,分析研究案情,参与重点对象谈话等加强业务指导,确保提速提质。

   三是县纪委强力“督办”。实行问题线索清单式管理,乡镇纪委每周向县纪委报告线索处置及案件查办情况。县纪委主要领导每月逐个听取汇报并点评,同时每月通报乡镇纪委自办案件办理情况,督促乡镇纪委加大查办力度。

  二、注重“立”的深度,“治本”形成长效

  针对村级权力运行中的薄弱环节和群众反映强烈问题,各级纪委认真履行监督责任,充分发挥农办、民政等职能部门作用,压实乡镇党委主体责任,深入推进治本抓源工作。 

   一是全面推行农村“小微权力”清单制度。制定出台《桐庐县村级权力清单三十条》,细化明确村级重大决策、村级财务管理、村级集体资产资源处置、村级建设项目管理、村民宅基地申请、救助救灾款申请等11大类30项具体权力事项,并逐项制定权力运行流程图,明确每项村级权力名称、具体实施责任主体、权力运行操作流程、运行过程公开公示等,确保每一项村级权力事项都清清楚楚,一目了然。

   二是协调推进“四个阳光”。推行村级“阳光工程”,规范工程决策、招标投标、工程款支付等各环节操作流程,并要求按公示时间排序在指定栏内进行张贴公开。出台“阳光征迁”实施方案,实行征地拆迁补偿标准及安置政策、工作程序、实物指标、补偿安置结果等各环节公开。推行“阳光资金”,重在规范和公开县级财政转移支付到村集体的资金核拨、使用等各环节操作。全面落实“阳光决策”,按照《桐庐县村级组织运行规则(试行)》,进一步规范重大事务决策“五议两公开”。

   三是试行“村账民管”制度。在村监委履职的基础上,充实村级“三资”民主监督人员,每月设立固定监督日,由村监委主任召集村监委成员和民主监督人员,共同审核监督“财务票据和账目”“集体资金流向,盘点现金、存款”“集体资产管理,债权债务的结算及经济合同签订、兑现情况”等村级财务事项。对审核未予通过的财务凭证,由村相关负责人作出解释,或提交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决定。

  三、拓展“防”的广度,“监管”形成常态

  围绕村级权力运行的各个环节,积极探索完善“人+制度+科技”立体监管模式,切实提升监督实效。

   一是强化“人”的作用。积极探索推行村监委“四清单”制度,通过“履职清单”细化明确10项监督内容及63个监督重点环节,提升监督针对性和可操作性;通过“实绩清单”“月评清单”“民议清单”加强日常履职管理考核,提高履职积极性和主动性。

   二是发挥“制度”的优势。由县、乡两级纪委牵头,定期会同相关单位对“小微权力”“四个阳光”“村帐民管”等各项制度执行情况开展指导督查,对发现违反制度的问题及时予以提醒纠正,问题严重的严肃问责通报,督促村干部严格按制度程序办事。同时公开晒权亮权,通过编印手册、村级“三务”公开栏、华数电视平台等载体,将行使村级权力的程序、过程和结果及时向群众进行公开,充分发挥群众监督作用,促进各项制度落实。

    三是提升“科技”的含量。依托智慧农村平台,开发应用村级大额支出网上审批系统,规范村级大额支出和银行取款网上审批程序,实行网上审批,确保大额支出审批各个流程公开、透明。试点推行村级财务支出“零现金”支付,利用市民卡平台,对所有村级财务开支通过银行转账支付,减少暗箱操作的空间。

责任编辑:林庭宇 [网站纠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