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狠拍蚊蝇!这些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已被查处 !

2017年03月25日 09:50:35 浏览量: 来源:浙江党建网 作者:本网记者 杜玲玲

  打虎也要拍蝇!

  今年两会期间,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又成为了关注的热点。3月7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纪委书记王岐山在参加十二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湖南代表团审议时指出,群众身边的腐败损害百姓切身利益,透支党的信用,严重侵蚀党执政的政治基础。

  群众身边的“微腐败”其害如“虎”。近年来,浙江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查处了一批典型案例,并及时通报,起到强大震慑作用。究竟哪些群众身边腐败问题较严重?

  典型问题:收受他人财物

  就目前通报的案例来看,利用职权收受他人财物形式多样,包括现金、债券、电子红包等。

  案例一:舟山市定海区城东街道洋岙社区党支部原书记杨齐放收受财物问题。杨齐放利用职务便利,在无主坟墓迁移赔偿工作中,为工程承包人提供帮助,谋取不正当利益,收受财物共计3.48万元。杨齐放受到留党察看二年处分。

  案例二:绍兴市柯桥区稽东镇政府新农办原主任俞国荣收受他人财物问题。俞国荣利用职务之便,在稽东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物业厂房建造及资产转让过程中,多次收受工程承包商和资产购买者所送财物,价值合计人民币10万余元。俞国荣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 并被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典型问题:套取、截留各类补偿

  截取各类补偿款问题也相当严重,包括征地补偿款、公益林补贴、 扶贫补贴等,甚至还有坟墓拆迁补贴,实在是令人痛心。

  案例一:常山县同弓乡胡村村委会原主任卢根发套取国家扶贫类财政资金问题。卢根发利用职务便利,在协助乡政府从事申报、初审林区道路建设项目工作中,伪造材料,以个人名义申报补助,套取国家扶贫类财政资金10万元。卢根发受到开除党籍处分,司法机关已追究其刑事责任。

  案例二:浦江县白马镇豪墅村党支部原副书记张伟良虚报冒领土地征用款问题。张伟良利用协助政府开展土地征用相关工作的职务便利,以他人名义在土地征用分户清册中虚造土地面积593平方米,虚增土地征用款37952元,后将该笔土地征用款冒领并占为己有。张伟良受到开除党籍处分,并被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典型问题:挪用公款、侵占集体资金 

  挪用公款,把集体资金当作个人的“唐僧肉”,造成集体资金流失问题严重。在浙江通报的典型案例中,挪用工程款、挪用安置房补助款等问题较多。

  案例一:嵊州市三界镇北街村原会计吴石炯挪用养老保险资金问题。吴石炯利用职务便利,多次挪用养老保险资金,共计89万元,用于个人借贷等。吴石炯受到开除党籍处分,被追究刑事责任。

  案例二:长兴县和平镇红山村党支部原书记赵有才挪用公款问题。赵有才利用职务便利,在协助镇政府拆迁安置工作中,私自挪用补助款用于个人营利活动,累计数额100万元。赵有才受到开除党籍处分,司法机关已追究其刑事责任。

责任编辑:楼昕 [网站纠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