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五年反腐成效如何?最新成绩单出炉!
浙江五年反腐成效如何?最新成绩单出炉!
2017年05月27日 15:33:56 来源:浙江党建网 作者:本网记者 颜新文 钟黎明 朱诗意 蔡琳 贾歆琰 杜玲玲
推进三转、打虎拍蝇、落实主体责任、持续纠“四风”、实现派驻全覆盖、开展巡视巡察、践行“四种形态”、探索监察体制改革……浙江省第十三次党代会以来的五年间,全省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有关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讲话精神,各级党委和纪检监察机关切实履行党风廉政建设党委的主体责任和纪委的监督责任,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不断完善党内监督制度,严厉惩治腐败,纠正不正之风,以严明的纪律推进全面从严治党。
最有说服力的,是数字——2012年7月至2017年4月,浙江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共立案59781件,处分59341人;其中,厅局级87人,县处级988人。立案数、处分人数持续大幅增长,由2012年立案8265件、处分8134人,增至2016年立案16372件、处分16219人。
坚决扛起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
在5月10日的《浙江日报》头版,刊登了新任浙江省委书记车俊的署名文章,其中有一段重要的内容,小标题是“坚决扛起全面从严治党这个第一责任”。
车俊在文章中说,抓好党建是最大政绩,不抓党建是最大失职。历届省委抓党建都抓得很紧,也带出了一支过硬的干部队伍,这是浙江能够干在实处、走在前列的关键因素。
抓好党建是本职、不抓党建是失职、抓不好党建是渎职。而今,这样的理念在浙江省各级党委中早已深入人心。
一手抓思想建党,一手抓制度治党。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以来,省委狠抓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做到把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作为党的建设和政权建设的重要内容,与经济社会发展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
前段时间,由省委常委和党员副省长率领的检查组,分14路赴各市和部分省直单位开展2016年度党委(党组)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意识形态工作主体责任落实情况重点检查,以听取汇报、召开座谈会或个别谈话、查阅资料、随机抽查等方式,对各市和省级单位存在的问题作了反馈并提出意见、建议。
2014年,省委出台《关于进一步强化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的若干意见》,细化量化责任内容,逐级建立责任清单,推动党委主抓直管。用制度的铁尺,量出主体责任的“含金量”。
在省委的带头下,从2013年开始,“一把手”汇报主体责任在浙江省各级党组织中成为常态。目前,省、市、县、乡四级党委“一把手”,已连续3年按规定向上一级纪委当面报告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情况并接受评议。
不仅如此,浙江省还探索建立主体责任落实情况当面报告和约谈制度,每年初,省纪委都召开党委(党组)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情况汇报会,组织全体班子成员和部分省纪委委员,逐个听取各市市委书记和省直部分单位党组书记报告党委(党组)履行主体责任和个人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廉洁自律的情况,并面对面开展评议。层层传导责任,层层传递压力。
浙江省委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始终紧紧抓住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坚持问题导向。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突出“问责”特点,划出责任追究“清单”。针对少数地方和单位存在履行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不力等问题,严格落实“一案双查”制度,对“四风”问题突出,发生顶风违纪问题,出现区域性、系统性腐败案件,以及发现问题不报告的地方、部门和单位,既追究党委主体责任,也追究纪委监督责任,倒逼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层层落实,落地生根。从而在全省形成了领导带头、全员参与、人人自觉践行全面从严治党责任的良好氛围。
从中央提出“两个责任”以来,截至2017年4月,浙江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共查处落实“两个责任”问题798起,对989名履行主体责任不力、168名履行监督责任不力的党委和纪委主要领导进行问责。2014年1月至2017年4月,全省共对3119名领导干部实行问责,其中给予党纪处分577人,给予政纪处分374人。省纪委对11起47人为官不为典型问题进行了通报曝光。
抓早抓小,实践监督执纪“四种形态”
“经镇纪委研究,报镇党委同意,决定给予张某某党内警告处分……”这是平湖市林埭镇纪委2016年以来立案查办的第3个案件。通过运用“四种形态”,林埭镇纪委查办了一系列案件,如给予2名存在为亲友经商办企业谋取利益、接受企业老板宴请娱乐等问题的党员干部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这个问题,你要意识到严重性。”在平湖市经济技术开发区里,纪工委书记华锐正在就公款购买粽子和咸鸭蛋给相关人员发放福利问题,与某村党委书记谈话。最终,该村将这笔费用由村干部自行承担,不在公款中报销,同时进行了集体学习,防止以后出现类似的行为。开发区纪工委则将这件事进行了通报。从2016年8月至2017年3月,华锐已经对18位开发区内的党员干部进行了提醒谈话。
这是浙江省全面实践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的一个缩影。
2015年9月,中央纪委提出实践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纪委的职责定位更聚焦、深化,对监督执纪问责也提出做深、做细、做实的更高要求。经过一年多的实践探索,“四种形态”已成为浙江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新抓手。
同年,浙江省委、省纪委探索建立起约谈提醒制度,省委主要负责人带头约谈省管领导干部。2016年,省委在下发的党委(党组)主体责任和纪委(纪检组)监督责任清单时明确要求,各级党委在向上级纪委报告主体责任落实情况时,必须详细汇报实践“四种形态”特别是“第一种形态”情况。
浙江省纪委还围绕开展谈话函询印发文件,规范“第一种形态”的具体应用;严格限定线索处置时间。目前,全省历年积累的20563件问题线索均已处理完毕;每年抽取一定比例核实谈话函询件,特别对拟提任或转任重要领导岗位的干部,以核为主,避免带病提拔,2016年核实比例达20%。
对各级党委而言,实践“四种形态”让肩上全面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更添了“分量”;而对各级纪委而言,也带来了明显转变:监督对象由少数向全覆盖转变,监督内容从盯违法向盯违纪转变。
“四种形态”实施以来,全省多地还在实践中逐步规范“四种形态”的运用。嘉兴市出台《领导干部提醒、函询、诫勉和问责、调整实施办法》,探索实行与刚性定性和递进式措施相对应的组织处理方式,灵活用好党纪轻处分和组织处理措施;诸暨市、温岭市纪委在运用“第一种形态”中,推行“一人一档”,督促被约谈对象及时整改,对函询回复材料组织专人审核,视情再次函询;龙泉市、兰溪市出台与“第一种形态”有关的5项操作细则。抓早抓小、动辄则咎的新形态已在浙江省基本形成。
“抓小”不能“放大”,2016年,浙江省共有427名领导干部涉嫌犯罪被移送司法机关处理,占总处分人数的2.6%。此外,通过完善追逃追赃工作机制,开展“天网2016”行动,成功劝返“百名红通”头号嫌犯杨秀珠,追回中央追逃办挂牌督办的外逃人员4名、赃款5878万元,持续保持遏制腐败的高压态势。
据统计,2016年,浙江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共处置反映问题线索23753件;谈话函询问题线索3142件(次),同比增长214.5%;给予纪律轻处分8152人,组织处理2481人,给予纪律重处分8067人。
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久久为功
“以前下班后约酒局、约牌局,晚上12点后回家是家常便饭,现在则是约跑步、约打篮球,不仅回家早了,而且有利于身体健康。”在交通系统工作多年的开化县路政大队城关中队的邵忠平告诉记者,由于工作需要,以前总是要在酒局、牌局中谈工作,中央八项规定之后,他彻底解放出来,有了更多时间陪伴家人。
打铁有痕抓作风。2007年,浙江省启动了首个作风建设年,此后一年一主题,历届省委一以贯之,持续深化。
一组组数字,记录浙江省委带头践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积极作为,展现省委推进作风建设的扎实成效:
——50余项配套制度。省委、省政府和省纪委抓好中央有关制度承接配套,就规范“三公”经费管理、规范接待工作、办公用房管理等方面出台一系列配套制度。
——省级“三公”经费支出连续5年下降。
——98家省直单位实行车改。制定下发“六个不得、八个不准”的公务用车负面清单,出台《关于进一步严明公务用车使用管理纪律的通知》,省级机关带头全面实施公务用车制度改革。
廉不廉,关键看过节。浙江狠抓节点“四风”问题,一个节点接着一个节点抓作风,一个环节扣着一个环节纠“四风”,步步为营、持续发力,强化节日监督,切实防止“四风”问题反弹回潮。
浙江新世纪期货有限公司原党委书记、董事、总经理徐根雪多次违规超标准接待、违规用公款购买高档酒用于接待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及免职处理;
杭州市运河集团原副董事长、总经理倪政刚违规收受礼品礼金、接受他人旅游安排、违规打高尔夫球,并存在其他违纪问题受到开除党籍和开除公职处分,其他涉嫌犯罪问题及线索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
今年五一节前夕,浙江省纪委又公开通报了近期查处的7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而这样的通报,5年来,浙江每个节点都会及时发布,起到强大震慑作用。
5年来,省纪委还先后下发通知,明确一律不准用公款送节礼等“五条禁令”;出台严禁公款购买印制寄送贺年卡规定,廉洁过节“六个一律不准”要求;持续狠抓公款购买赠送烟花爆竹等年货节礼等,切实防止不正之风反弹回潮。省直机关正风肃纪工作小组加大对省直单位办公地点附近的宾馆饭店,就节点送礼、公车私用等情况进行专项检查。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纷纷行动,加大节日期间正风肃纪专项督察力度,重点对公车私用、公款送礼、公款吃喝等违纪违规行为进行高密度检查。同时,对群众反映的违纪违规线索进行直查快办。各地各单位还紧盯重要节点,制定严查“节日病”的具体措施,并积极付诸实施。
“高标准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狠抓作风建设”,是中央巡视组的评价。2013年至2017年4月,全省共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6587起,处理7959人,党政纪处分1926人。省纪委共通报16次,通报典型问题89起126人。国家统计局浙江调查总队调查显示,干部群众对浙江省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持续纠正“四风”的满意度逐年提高,2016年达99.5%。
巡视“利剑”高悬,强化震慑之效
“高标准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狠抓作风建设”,是中央巡视组的评价。2013年至2017年4月,全省共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6587起,处理7959人,党政纪处分1926人。省纪委共通报16次,通报典型问题89起126人。国家统计局浙江调查总队调查显示,干部群众对浙江省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持续纠正“四风”的满意度逐年提高,2016年达99.5%。
省编办、省法制办党组、省政府研究室党组、省文联党组等对“基层党组织建设重视不够”;省台联、省信访局、省档案局、省人大常委会机关党组等则被指出“机关党建工作不够规范”;省直机关工委 “党组织换届不及时”,省金融办党组“机关党委不按时换届”,省妇联党组“基层党组织换届不及时”;省政府研究室党组、省金融办党组、省编办等均存在“重业务轻党建”现象;省政府参事室党组“落实‘三会一课’制度不够到位”,省政协机关党组“对有的违纪违规问题处理偏轻偏软”,省委老干部局“党组织生活制度不够健全”,省委政策研究室“党建工作责任制落实不够到位”,省红十字会党组“传达学习中央、省委重要会议精神不够及时”……
2017年4月初,浙江省委巡视组向省信访局、省档案局、省人大常委会机关党组等26个省直单位反馈了巡视情况,通报了上述问题。该轮巡视于2016年12月底完成,标志着第十三届省委按照计划部署顺利完成了对所有省直单位,省属高校、企业,各市、县(市、区)巡视“全覆盖”。
党的十八大以来,浙江省委积极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全面推进巡视全覆盖工作。
2012年,印发《浙江省2012-2016年巡视工作规划》,提出在本届省委任期内完成对全省所有市、县(市、区)的常规巡视,并推动落实对省直部门、企事业单位的巡视全覆盖;2016年4月,出台《巡视工作实施办法》,明确巡视的“重点对象和重点内容”;2016年6月,下发《关于开展市、县(市、区)党委巡察工作的意见》,启动浙江省巡视巡察一体谋划、部署和推动的新征程。
查找深层问题,常规巡视、专项巡视、“回头看”相继开展;贯彻立巡立改,省委要求被巡视地区(单位)党委必须在巡视组反馈意见后10个工作日内,上报整改工作方案,两个月内报告整改情况。
本届省委巡视工作启动以来,被巡视党组织对省委巡视组反馈的问题认真加以纠正,对移交的问题线索,被巡视党组织已整改到位4133个,整改率94.64%;推动完善制度8042项、挽回损失93.46亿元、问责追责21845人、情况通报7127起;通过提出处理建议,395个群众反映强烈且明显违反规定的问题得到了及时纠正。
2016年起,全省所有设区市、县(市、区)都成立了党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共有专兼职巡察干部8214名。目前,共巡察党组织6487个,发现违反“六项纪律”问题14279个,涉及党的领导、党的建设等问题13604个,对6912个问题边巡边改;移交问题线索4530件,对1639人立案查处,1541人被给予党政纪处分,250人被移送司法机关。
据统计,5年来,浙江省委通过部署开展15轮巡视,累计派出巡视组116个,共巡视255个单位党组织,对6个县(市、区)、7所省(市)属本科院校开展“回头看”。通过巡视,共发现被巡视单位党组织问题4159个,领导干部问题线索5733件,涉及厅局级193人、县处级1423人、科级及以下4117人;根据巡视移交的问题线索,纪律处分7246人次,组织处理2556人次,移送司法机关919人,凸显了巡视“利剑”作用。
派驻监督,让反腐没有“真空地带”
“几个被党纪政纪处分的公务员、村干部,工资还是照发,该扣的奖金也一分没少。”派驻期间,东阳市人社局工作人员不经意的一句话,引起了东阳市纪委派驻第三纪检组高度关注。
纪检组迅速展开调查,证实部分被追究刑责并处以实刑的党员干部,服刑期间养老保险还在缴纳。随后,该纪检组向人社局提出了痕迹化管理等建议,并积极推动人社局在今年年初制定了《东阳市党政纪处分决定执行工作实施办法》。
派驻纪检组履职尽责,助推驻在单位防控廉政风险,上文说的事例只是众多案件中的一个,而东阳也只是浙江省派驻机构全覆盖的一个缩影。
事实上,浙江省历来高度重视省纪委派驻机构建设。党的十八大以来,省委把派驻机构改革工作列入省委全面深化改革重点突破项目之一,省委十三届四次全会提出:“全面落实省以下各级纪委向党和国家机关派驻纪检机构并实行统一管理”。
在省委的领导下,2015年6月,省纪委参照中央纪委的做法,在省委办公厅、省人大办公厅等单位新设立了7家派驻机构。特别是2015年11月中央印发了中央纪委向中央一级党和国家机关派驻纪检机构方案以来,浙江坚决向中央看齐,加快了全面推进省级派驻纪检机构全覆盖工作。
2015年12月,省委研究出台了《关于加强省纪委派驻机构建设的实施意见》。2016年1月,浙江结合实际,出台了《关于全面落实省纪委向省一级党和国家机关派驻纪检机构的方案》……
省纪委相关负责人介绍,这些年来,浙江省坚持强化派驻机构监督职能,为让“探头”真正发挥作用,省委、省纪委出台10多个制度规范,为派驻机构的日常监督提供廉政约谈、专项检查等15种“利器”;创新年度书面廉情报告、重大事项随时汇报等制度,进一步畅通派驻机构的廉情上报渠道。
把党的纪律和规矩立起来、严起来,执行到位。2015年以来,省纪委派驻机构共进行4轮口头报告。2016年,全省各级派驻机构共立案1863件,纪律处分1974人,发现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等方面问题16000多个。
2017年以来,按照中央纪委关于在推进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中加强对深化派驻机构改革的探索,形成执纪监督工作合力的要求,省纪委进一步探索推进派驻监督工作,着力在创新工作机制、创新管理体制上下功夫,盘活存量、优化结构、整合力量,使改革效应最大化。
2016年2月,浙江省在全国率先实现省、市、县三级派驻全覆盖——这意味着在三级党政机关部门的身边,都有了监督的“眼睛”。省一级派驻机构共设置派驻机构35家,其中单独派驻机构13家,综合派驻机构22家。11个市共有单独派驻和综合派驻纪检组397家,监督957个单位。90个县(市、区)共设置1325家派驻机构,实现对5249家县一级党和国家机关派驻监督全覆盖。
责任编辑:楼昕- 2017-05-27 明纪律 强监督 从党代会做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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