选派平安书记

2016年12月01日 09:05:32 来源:浙江党建网 作者:

  社会平安是人民群众的“最大公约数”,也是基层治理的重中之重。坚持把基层组织建设与平安建设结合起来,选聘优秀“三官一师”(警官、法官、检察官和律师)中的党员到村(社区)担任平安书记,覆盖全市86个村、35个社区。明确驻、访、议、督四大工作职责,定期到派驻的村(社区)开展现场办公,发挥平安书记利益牵绊少、法治意识强等优势,监督村级组织权力运行,保护群众合法利益,增强村党组织公信力。2015年以来,全市平安书记协助创建“三星级”以上“平安小区”39个、“平安网格”651个,为推进基层治理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

责任编辑:楼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