配强村民小组长

2016年12月01日 09:05:33 来源:浙江党建网 作者:

  村民小组长作为最小的“村官”,是村级组织贯彻落实上级方针政策和工作部署的重要组成力量,直接关系到各项工作的执行效果。研究出台《关于加强村民小组组长队伍建设的意见》,注重从退职村干部、村民代表、优秀党员、农村致富能手、退伍军人、外出务工返乡村民等中推选村民小组组长,每三年对村民小组组长轮训一遍,每年按不少于5%的比例进行有机更新。实行村民小组长与骨干党员、网格管理员、河道保洁员、垃圾收集员等“多员合一”。目前,全市1941名村民小组长,党员比例提高至41.7%,人均待遇提至5000元以上,平均年龄调整下降6.7岁,有效调动了工作主动性和积极性。村民小组长已成为党委政府、村级组织与村民之间的桥梁和纽带,在“五水共治”“三改一拆”、美丽乡村建设中发挥着政策宣传、意见收集、矛盾调解、工作推动等积极作用。

责任编辑:楼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