睦邻自治会 以党建推进共治共享

2016年12月01日 09:05:10 来源:浙江党建网 作者:胡佳英

  日前,平湖市钟埭街道花园村正在组织人员对农户家的“优美庭院”、居民楼里的“最美楼道”进行评议。这个评议团不是花园村外面请来的,而是村民代表自发组成的。这种“邻里评邻里”的方式,让邻里群众心服口服,而这样的方式源于花园村“睦邻自治会”的成立。

  “邻里相亲、守望相助”根植党建

  花园村位于平湖市城乡结合部,随着征迁工作的启动,花园村人正经历着“农民向居民过渡,农村向社区过渡”的转变。越来越多的花园村人转为了非农户口,不少人还住进了现代化的农村新社区。

  “虽然人住进了小区,但部分住户还保留着农村人的传统思想,喜欢乱堆乱放。”花园村党委书记吴林飞说,花园村现有4个村民小组和1个农拆小区,可以说是农村和小区并存的状态。两者并存衍生出了环境卫生较差、乱堆乱放现象严重等问题。

  根植于“邻里相亲、守望相助”的深厚文化土壤,花园村将“远亲不如近邻”的传统文化理念引入党建工作。去年6月,在党委领导下,成立了花园村睦邻自治会,作为基层治理的重要补充方式。

  花园村睦邻自治会成立以来,形成了完善的工作机制。花园村睦邻自治会作为一个群众组织,下设一支队伍由调解团、劝导团、评议团、巡防团以及帮困团组成,组成人员包括退休老干部、党员居民骨干、平安书记等。在具体工作过程中,这支队伍主要依托“红立方”党员志愿服务驿站、睦邻银行、村老干部工作室、村“曝光台”等4个平台,引导居民大事一起做、普通事商量做、小事自己做,有事大家管、大家议、大家办,从而实现群众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自我监督。

09花园村评议团监督小区环境卫生.JPG

钟埭街道花园村评议团监督小区环境卫生。

  自治会的具体任务:在党员的带领下,发挥村民群众的主体作用,引导村民群众共同参与美好家园建设,协调本村及各方面力量支持和参与农村基层治理,形成全村共同推进农村基层治理的有效机制;履行民主参与和民主监督本村事务职能,反映群众的意愿与要求,维护群众的合法权益;加强与广大群众的沟通、交流,形成合力,及时解决实际问题;认真执行村规民约,积极引导农民移风易俗,树立先进的思想观念和良好的道德风尚,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建设乡风文明的新农村;搞好睦邻自治会的自身建设工作。

  传统农村越来越文明

  翻阅睦邻自治会工作记录:6月20日花园村睦邻自治会帮困团成员慰问村孤寡老人,送上了端午节粽子;7月18日,评议团成员对上半年村班子决策进行评议,并发表意见建议;8月11日,劝导团成员在村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劝导有序停放车辆;8月15日,调解团成员成功调解一起物业管理引发的矛盾纠纷;9月17日晚,巡防团成员在花园小区进行治安巡逻,随时掌握并上报小区安全状况等等。同时,还设立“红黑榜”,对不遵守村规民约的,在“曝光台”进行曝光,对支持村里工作的,结合睦邻银行给予表彰奖励。

  每周三和周五,花园村里总会出现一张张“熟面孔”,老百姓对他们非常熟悉,他们就是由老干部组成的巡防团,不管是平安巡逻还是卫生巡逻总少不了他们的身影。

  “周三和周五已经固定下来,是我们老干部工作室开展具体工作的日子。”村里的退休老干部陈依芯说,通过1年多时间的定期开展工作,越来越多的老百姓认识了他们,对于他们的劝导也慢慢听得进去,并潜移默化地转化为约束自己的一种力量,让传统的农村变得越来越文明。

  依托“1+4”工作模式,花园村睦邻自治会成立一年多以来,在村党委和全体党员的共同努力下,充分发挥村民群众的主体作用,积极引导村民群众及各方面力量支持和参与农村基层治理,取得了显著成效。去年花园村被评为“全国文明村”,真正实现了“城市有公园 农村有花园”的美好愿景。

09平湖经济技术开发区花园村全貌.jpg

钟埭街道花园村全貌。

  平湖市委组织部负责人说,从睦邻自治到共享共治,花园村结合自身实际在全市范围内开创先河,走出了一条“党委领导、群众参与自治,最后共享共治”的基层治理新路子。通过睦邻自治,进一步激发了群众参与基层治理的“主人翁”意识,将群众紧紧地凝聚在党委的周围,同时根据“地缘相近、人缘相亲”的邻里优势,充分发挥每一个群众的力量参与帮困、评议、调解等具体工作,从而推进了村里各项事务的开展。

  如今在平湖,越来越多的村(社区)在党组织引领下,积极开展群众性自治委员会建设,对内凝聚力量,对外整合资源,不断提升基层自治、共治、善治的水平,更加夯实基层治理基础。


责任编辑:楼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