探究:他们为什么有假不休?
探究:他们为什么有假不休?
2016年12月30日 08:46:55 浏览量: 来源:北京晚报 作者:魏婧 吴楠
而没请的假期到下一年便会作废,这让李蒙隐隐觉得有点小亏。“当然没人说我不能请,只不过现在的环境和氛围就是一种无形的压力。如果放弃的休假能按天数折算成基本工资发下来,心里就能舒服多了。”
“我们公司号称不打卡,但比打卡还累,两头看不到太阳。”跳槽到某创业公司这大半年,章力朋友圈里晒出最多的照片就是夜景。
对于工作的忙碌程度,章力倒是早有思想准备。虽说公司招聘时宣扬“人性化休假制度”,但毕竟成立不久,还在“打鸡血”阶段,自己过去又是做一个部门的负责人,“谁休假我也不能休啊。”
章力坦言,自从决定离开上一份事业单位的工作,等于就告别各种“一板一眼”的规章制度了。好在目前的薪酬能让自己满意,别的便不去计较。“也没法计较,跟非机关事业单位谈带薪休假太遥远。现在我周末经常加班,这个钱都没有单算,更别提其他的了。”
沿革
通知、劳动法、
条例……
带薪休假的这些年
近年来,“带薪休假”一直是社会舆论关注的焦点。然而这一制度并非新鲜事物,其历史沿革或许远比人们印象中久远。
1991年6月15日,中共中央、国务院联合发布《关于职工休假问题的通知》,提出“各地区、各部门在确保完成工作、生产任务,不另增人员编制和定员的前提下可以安排职工的年休假”;“确定职工休假天数时,要根据工作任务和各类人员的资历、岗位等不同情况,有所区别,最多不得超过两周”。
1995年1月1日正式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四章“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中第四十五条规定,“国家实行带薪年休假制度,劳动者连续工作一年以上的,享受带薪年休假。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这实际上是从法律形式确定了带薪休假的法定制度,但相应的“具体办法”却迟迟未能出台。
2007年12月7日,国务院第198次常务会议通过了《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于2008年1月1日正式实施。该条例共计十条,较为详细地提出“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等单位的职工连续工作1年以上的,享受带薪年休假”;“对职工应休未休假天数,单位应当按照该职工日工资收入的300%支付年休假工资报酬”等具体措施。然而《条例》实施至今近9年,“带薪休假”仍未能走出“落实难”的尴尬局面。
正说
增设“集中的长假”
比落实“分散的长假”更靠谱
“目前我们的问题并不是单纯需要假期,而是需要长假。我国的假期天数已经算中等水平了,但发展旅游业必须增加长假的供给。”中国未来研究会旅游分会副会长刘思敏表示,以现行假日制度安排来看,民众大多只能集中出游,像周期性的“洪水”一样倾泻到各地。
想要增加长假,则有两个路径。一是“分散的长假”,即带薪休假。这一制度将使得我国假日结构发生根本性改变,人们的旅游消费能更为合理地得到释放。但刘思敏认为,“带薪休假”于目前阶段而言,尚停留在“一句空话”的状态。即便乐观地说,至少未来10年之内依然不易实现。
刘思敏以自己观察到的某知名企业举例,从高管到员工都没有带薪休假。不仅如此,该企业实行“朝九晚九,一周六天”工作制,虽给予员工不错的待遇,但在他看来不能算是值得尊敬的企业。“我以这家企业的变化作为标志,来判断中国带薪休假落实得怎么样。窥一斑而见全豹,他们已经赚了很多钱,更不用说那些还没赚到钱的企业了。”
此外,即便职工想要维权也非常困难。“去请假,老板隐含着一种‘威胁’说‘休假很重要啊,不然你多休几天?’你就不敢休了。维权的话,可能会以失去‘饭碗’为代价,成本这么高谁愿意呢?”刘思敏表示,带薪休假能逐步落实固然是好,但面对早在2007年底就已出台相关条例,至今却无法“基本落实”的情况,不妨考虑增加长假的另一个路径,即“集中的长假”——黄金周。
刘思敏建议,恢复五一黄金周或在5·19中国旅游日前后增设一个黄金周,同时在8月上旬再增设一个避暑黄金周,使得春夏秋冬各有一个黄金周。切实缓解长假需求与长假短缺的尖锐冲突,疏通公众出行、出游需求的堰塞湖。“黄金周期间各个部门停顿,不强制休息也强制了,还更靠谱些,即使真的基本落实了带薪休假再来取消黄金周也无不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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