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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欠薪”应成政府追求的目标

2016年12月29日 11:05:57 浏览量: 来源:中工网 作者:午寅

  又到年终岁末,帮助农民工讨薪,又成为各地政府的重要任务。不少地方都亮出了帮助农民工讨薪的“成绩”,譬如河北定州为1573名农民工讨薪2000万元的消息上了《人民日报》,河南省今年共为14.82万名农民工追讨工资报酬12.53亿元的消息也上了《河南日报》。

  这些成绩的取得,当然包含着这些地方人社和公安法院等部门的辛勤劳动,是他们强化了对农民工合法权益保护才结出的硕果。然而,这几年虽然强化了对农民工合法权益的保护,但年年欠薪年年讨的现状,却并没有得到根本改观,有调侃称,讨薪,已经成了过年的标配。据河南省的统计,2016年全省发生的工资类案件、涉及的劳动者人数、追发工资金额同比分别增长了36.17%、27.39%、51.47%,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的形势仍很严峻。

  对于公安和法院,当然只能在出现欠薪并且经过有关部门的调查取证以后,才进入依法维护农民工权益的领域,这种被动的局面恐怕一时无法改变。但作为地方政府和相关的行政监管部门,却不能只是被动地帮助农民工讨薪,而应当把“无欠薪”作为努力的目标,在预防欠薪机制的建立和落实上多下功夫。在这方面,不少地方进行了探索,譬如建立农民工工资支付保证金制度;再如改变建筑行业按照完成工程量支付农民工工资的习惯,对农民工也按照劳动法的规定每月支付工资……但即使是制定了这些制度的地方,这些制度往往也没有严格执行,譬如某地最近发生农民工讨薪事件,虽然当地人社部门有规定,承包公司应当按照工程造价的3%在银行建立工资保证金专用账户,并且作为预防欠薪的新举措作过报道,但当农民工要求动用工资保证金时,人社部门的回复却说,这家公司并没有缴保证金,使这项可能有效预防欠薪的措施变成了一张白纸。

  把帮助农民工年终讨薪转变成预防对农民工欠薪。上级政府也不妨把减少对农民工欠薪作为考核有关部门的一项指标,表扬一批“无欠薪”的地方和建筑企业,而不是把年终帮助农民工追讨了多少欠薪作为自己的政绩。

责任编辑:安佳璐 [网站纠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