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加入收藏

一秒看懂 温州大众创业促进就业实施细则

2016年10月28日 09:23:54 浏览量: 来源:温州商报 作者:胡志祥

  编者按:

  本文根据《温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支持大众创业促进就业的实施意见》以及《温州市区支持大众创业促进就业实施细则》的主要内容,摘录了温州市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提出的关于支持大众创业促进就业的实施细则并进行解析。

  2016年温州创业就业工作十大举措

  为了进一步掀起温州“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热潮,搭建创业创新服务平台,推进温州市创业就业工作,温州市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提出了2016年温州创业就业工作十大举措(以下简称“2016温州创十条”):

  1.举办2016温州创业创新博览会,发挥创博会载体优势,积极探索项目与资本对接多元化渠道,提供更足量更精准的公共服务,努力实现多方共赢。

  2.开展“奇思妙想浙江行”活动,举行全市创业大赛,激发创业活力,营造政府激励创业、社会支持创业、劳动者勇于创业的良好氛围。

  3.联合多部门举行2016十大创业创新领军人物评选活动,树立一批创业创新典型人物,让“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在全社会蔚然成风。

  4.开设创业大讲坛,邀请知名创业成功人士开展教育及技能培训,讲述创业故事,引领更多社会精英、高校毕业生投身创业热潮,实现创业促进就业。

  5.开展创业培训。邀请知名人士进行授课,提升创业能力,从而拓展就业岗位,使更多人实现就业。

  6.推进建立创业基地、创业项目、创业导师(师资)等“三库”管理机制,促进资源对接。

  7.发布各地“创业地图”,以“综合报道+创业地图+数据展示”的方式,向社会公开发布信息,第一时间传送到更多有志创业的青年及社会人士手中。

  8.推进创业担保贷款,进一步完善和落实创业担保贷款政策,提高贷款额度、简化贷款申请流程,切实提高小额担保贷款的成效。

  9.设立创业就业政策服务平台,启动浙南科技城创业工坊,开辟创业就业政策服务平台(或与其他创客空间合作)。

  10.举办中国·温州第三届创业高峰论坛,邀请国内投资大咖、温籍杰出创业家、优秀青年创业代表等精英,分享国际、国内先进创业理念和实践,探讨温州创业创新之路。

  十六条实施细则

  一、办理《就业创业证》

  在温州就业创业的人员,可向户籍地或创业地社区(高校)提出申请办理《就业创业证》。

  二、网络创业认定

  对在温州市进行网络创业且符合条件的网络创业者,可申请认定在《就业创业证》上注明“网络创业认定”字样。

  三、创业担保贷款

  符合条件的个体工商户可申请不超过30万元的创业担保贷款;合伙经营或创办企业的,可适当提高贷款额度。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贷款最高额度不超过300万元。

  四、创业担保贷款贴息

  由创业担保贷款人员和企业申请,对重点人群实行全额贴息,其他人员实行50%贴息,予以贴息的利率为同期贷款基础利率的基础上上浮3个百分点,贴息期限不超过3年。

责任编辑:安佳璐 [网站纠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