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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法国解雇雇员,不是一件容易事

2016年09月01日 17:12:01 浏览量: 来源:网易网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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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月1日,《新华每日电讯》刊载题为《解雇雇员不是一件随随便便的事》的评论。评论员称,在法国看到兰州女教师因患癌被学校开除的新闻,感到非常震惊。如果这位教师在法国高校工作,可能是另一种命运:法国如今已建立一套较为严格的劳工保护制度,保护劳动者尤其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不仅让劳动者有权在宽松的环境中安心工作,在遭遇不公正的对待时,法律还赋予劳动者说“不”的权利。

  法国《劳动法》对劳动合同的期限、订立以及解除等各个方面,都有十分详细的规定,这为明确劳资双方权利和义务奠定了基础。在法国,劳动合同通常不设定期限,即一般情况下雇主和雇员之间签订的都应当是没有固定期限的长期劳动合同。虽然无固定期限合同不能保证雇员一辈子不丢饭碗,但《劳动法》对于解除劳动合同的条件和程序都有系统性的细化规定,在很大程度上避免了雇主滥用权力、任意解雇雇员的情况发生。

  法国《劳动法》把劳动合同的解除分为“因个人原因的解除”和“因经济原因的解除”,并对这两类不同情况作出了相应的法律规定。前者是因与雇员个人紧密相关的因素及其可追究的严肃过错行为而解除劳动合同,后者则是因企业经济和经营状况变化引发的解约。无论出于哪种原因,法律均强调雇主在决定解雇雇员时必须出于“实际且严肃的理由”,而一个理由是否在法律上被认定是“实际且严肃的”,则要由法官作出判断。

  以“因个人原因解除劳动合同”为例。当雇主打算解雇一名雇员时,法律要求其雇主事先以挂号信等方式通知相关雇员进行预先面谈,并在面谈过程中阐明解雇的理由,同时听取雇员为自身行为所进行的辩护。而雇员则有权邀请一名企业职工代表协助其参与面谈。自面谈之日起两个工作日后,雇主便有权通过带有回执的挂号信的方式向雇员寄出解雇通知书。

责任编辑:马美子 [网站纠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