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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治理中的“治理”涵义究竟是什么

2017年02月28日 14:29:02 浏览量: 来源:北京日报 作者:胡伟

  在西方语境中,“治理”意味着“去国家化”、“去中心化”,以合作替代强制。从国际政治层面看,治理主要是颠覆以现代主权国家、民族国家为基础的威斯特伐利亚秩序,强调“没有政府的治理”,或者是“后国家主义的世界秩序”,淡化主权国家或者政府的作用。从国内政治层面看,它强调的是“多元共治”或“多中心治理”,国家或者政府只是“多中心”当中的一个中心,当然,这个中心是有主导或引导性的,这就对近代以来的以国家为中心的统治模式和政府体制提出了挑战。

  可见,国际上讲的“治理”,旨在“去国家化”,前面自然不会有“国家”这两个字。而我们所说的是“国家治理”,这就存在张力了。国家治理,一方面可以理解为对国家进行治理,国家是治理的对象,可以在一定程度上进行多元共治;另一方面,也可以理解为由国家进行治理,这里国家由治理的对象变成主体,这时“治理”就基本上等于统治加管理。总的来说,我们的“国家治理”,意味着国家在治理体系中依然发挥主要的作用。当然,我国改革开放后发展市场经济,国家的作用也在逐步调整。但是毫无疑问,我们的国家,包括执政党和政府,肯定在整个治理体系中依然长期处在中心地位,不能“去中心化”,这与国外的“治理”理念是不同的。

  需要说明的是,去国家化的“治理”理念即使在西方也是很超前的,实际上西方政府在国家事务中依然占据绝对优势,而不仅仅是多元中的一元。比如遇到金融危机,主要还是政府在救市。

  具体到中国的实际,我们所说的国家治理中的“治理”含义是多层的。首先,可以理解为“统治”和“管理”的缩写;其次,具有国际上“多元共治”的内涵;再次,我们的国家和执政党,依然会在治理体系中起着核心的作用。理解中国语境下的国家治理,至少应该包含上述这几层含义。

作者:上海市委党校马克思主义学院执行院长 胡伟

责任编辑:徐曼丽 [网站纠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