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切实强化纪委的专责监督

2017年02月09日 08:22:12 浏览量: 来源:学习时报 作者:张有林

  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是制度治党的重大成果,是规范党内政治生活的重要遵循。对各级纪委来说,学习贯彻六中全会精神,最现实、最紧迫的一项任务,就是强化纪委专责监督职能,切实把《条例》精神落到实处。

  破除思想障碍,把敢于监督的意识强起来。从部队实际情况看,各级党委、纪委和绝大多数同志对加强领导干部和权力运行的监督认识明确、态度端正,自觉接受组织和群众监督的意识越来越强,但仍存在一些思想障碍。有的把用人与监督对立起来,只讲放手使用,不讲监督监管;有的把监督等同于得罪人,不愿监督;有的喜欢监督别人,不喜欢接受别人监督,等等。深入学习六中全会精神,就是要对照《条例》提出的各项硬性要求,深刻领会加强党内监督的重大意义,不断增强紧迫感和自觉性。充分认清信任不能代替监督,监督是增进信任的根基,越是信任越要加强监督;自律不能没有监督,监督是强化自律的沃土,加强监督才能养成自律习惯;权力不能失去监督,监督是正确用权的保证,越是位高权重越要强化监督;干部不能缺少监督,监督是健康成长的保险,走得越远发展越好越要加强监督;工作不能疏于监督,监督是催人奋进的动力,越是工作勤勉越需要加强监督。

  完善制度措施,把落实监督的办法立起来。《条例》对党内监督的各个方面都作出了明确规范,当务之急是把《条例》各项要求体现到具体工作上,落实到具体行动中。经常分析党委落实党内监督“八项内容”情况,及时向党委提出意见建议。定期检查《军队党委工作条例》和《党委议事规则》落实情况,确保党委依法运转、依法决策。协助党委抓好党纪党规和法规制度的学习,推动从严治党、依法治军深入发展。发现党委议事决策中的问题,及时向党委提出改进措施。强化对领导干部落实双重组织生活制度、重大事项报告、家属子女及身边人员管理、社会交往及廉洁自律等情况的监督检查。研究制定加强团以上领导干部监督管理措施,监督抓好组织生活制度、干部考察考核制度、领导干部述责述廉制度和有关事项报告制度的落实,建立健全领导干部插手干预重大事项记录制度,对苗头性问题及早提醒诫勉,防止小隐患酿成大问题。不断完善监督敏感事务和重点领域的制度措施,全面推行事务公开,畅通民主监督渠道,接受官兵监督,防止这些领域发生不正之风。

责任编辑:徐曼丽 [网站纠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