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1年后,再话“桃树风波”

2019年05月07日 10:57:47 来源: 浙江在线网站 作者: 记者 吴妙丽 许雅文 浙江大学学生 沈雨若 曾羽 通讯员 张蘋 郭世贤

  因为《浙江日报》的一篇报道,湖州小山村潘店在全国都出了名。

  那是1978年初——因为公社要“割资本主义尾巴”,潘店大队的社员们被迫砍掉了自留地上的4000株桃树。4月19日,《浙江日报》在头版刊登读者来信及调查附记,态度鲜明地指出:砍掉四千株桃树的错误必须纠正。当天,新华社向全国播发了此文。5月31日,《人民日报》头版刊发《党的政策必须落实 自留地上桃树不能砍》的文章。

  那一年,大地万物正解冻、复苏。从5月开始,全国开展“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大讨论,潘店桃树风波经常被学者们作为一个生动案例加以引用。浙报报道的这一事件引发人们对社会主义本质的再认识,长期禁锢人们的思想束缚开始松动。

  1978年12月,第一个关于农村改革的中央文件《中共中央关于加快农业发展若干问题的决定 (草案)》出炉,其中指出“社员自留地、家庭副业和农村集市贸易是社会主义经济的正当补充,决不允许把它们当作资本主义经济来批判和取缔”。中国的农村改革,从此迎来真正的春天。

  41年后的今天,循着新闻前辈的足迹,我们再次来到潘店,惊喜地发现这片曾发生过桃树风波的土地,如今农村秀美、农业现代、农民富裕,田间地头新事层出不穷,让我们目不暇接。

  佳作回眸

  (刊于1978年4月19日)

  读者来信揭露:便南公社驻潘店大队工作组提出‘割资本主义尾巴’,把社员自留地上的四千多株桃树全部砍掉,估计每年损失桃子收入一万元左右,社员意见很大。经过调查,情况属实。这一严重违犯党的政策的事件已引起县、区、社党委重视,正采取措施,纠正错误

  ——原文摘选

  “浙报给我们平了反”

  季春时节,煦煦春风从南面垭口吹来。68岁的王云春带着我们走到金斗山前。“那时,这里全都种满了桃树!全部砍光后,你们浙报记者过来调查时,走的也是这条路。”

  “桃树风波”是王云春这辈子最难忘的经历。当年他27岁,是民兵连长又是党员,为了响应公社号召,带头砍掉了自家自留地里的桃树。“碗口粗的桃树被砍掉,有的直接被连根拔起,心里真是难过啊。”

  从上世纪60年代开始,潘店农户就开始在自留地上种桃树,到1977年,80%的农户都有了“自己的树”,规模达到4000株。“靠种桃树、卖桃子,我们钱袋子鼓了。”

  然而,潘店所在公社的一名负责人得知情况后,提出要“割资本主义尾巴”。公社派出农业学大寨工作组进驻潘店大队,要求砍掉全部桃树。这一砍,100多户农户平均每户一年少收入100多元。春节回乡探亲的湖州机床厂职工严咏轩看在眼里,给《浙江日报》写了封信。这封读者来信马上引起了时任浙报农村组组长杜加星的注意。

  如今89岁的杜加星回忆说,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前,省委一再提出,要通过宣传,有效地清除农村“左”的影响。但究竟该怎么做?这是当时农村工作的重大课题,也是宣传上的难题。

  “两头通,中间堵。”这是当时农村的基本状况,虽然中央行文重申保护农民合法权益,群众也很拥护,可农村基层干部侵犯农民合法权益的事时有发生。

  当多次正面宣传效果不理想时,这封读者来信打开了杜加星的思路。他敏锐地判断这是一个极好的突破口。得到总编辑的认可后,杜加星马上派记者前去调查核实,并在稿件上加上按语,标上《砍掉四千株桃树的错误必须纠正》的醒目标题后在《浙江日报》头版发表,鲜明地提出“社员经营自留地的自主权不容侵犯”。第二天,又在“坚决落实党在农村各项经济政策”的通栏标题下以一个整版篇幅,发表各界对这件事的反响,在全省引起了震动。

  “是浙报给我们平了反啊。” 王云春笑呵呵地说,“后来大队的人还特地赶到城里去找报纸呢。”

  这次报道能在全国引起如此大的影响,既在杜加星意料之外,也属意料之中。他表示,党报一定要做好政令下达和民情上传的桥梁,作为记者,看准了的问题就要雷厉风行、大声疾呼!

  潘店村河岸整治一新。 记者 林云龙 摄

  潘店村新貌。 拍友 陆一平 摄

  吴兴区不断解放思想,大力发展现代农业。 记者 林云龙 摄

  市场要什么就种什么

  潘店的故事还没完。

  “那现在,为何一株桃树都没有看到?”面对着金斗山,我们迫不及待地发出心里的疑问。王云春细细道来:“后来,社员们新种下6000株桃树,日子越过越好。可是再往后,潘店种植的桃子品种落后了,市场上没了销路,产业也就没落了。”

  “虽然潘店不种桃树了,但附近的妙西镇可是吴兴的主要产桃区,而且前几年,那里的农民还主动砍了自家的桃树呢。”吴兴区农业农村局副局长陈水华的话,一下子勾起了我们的兴趣。

  41年前被动砍桃,现在却又主动砍桃,这是为何?

  我们带着满脑子疑问急匆匆赶往妙西镇一探究竟。桃花已谢,浓绿的桃叶随风摆动。在后沈埠村的桃林里,四锦果蔬专业合作社负责人方道东正忙乎着。手起手落间,方道东掐掉一些朝天生长的枝丫。眼疾手快的操作,我们断定他是管理桃树的专家。

  果然,方道东是在田野间摸索成长起来的土专家,他不仅开辟试验田,验证着来自五湖四海的黄桃品种,自己还研发了两个新品种。他的桃林一年中有七个月都有产出。合作社管理的700亩核心产区内,每斤黄桃能卖到15元,一亩产值约2万元,净利润达1万元。

  方道东告诉我们,吴兴本地的水蜜桃口感一般,产量一般,在市场上无法和他种植的黄桃竞争,乡亲们便纷纷砍掉了旧桃树。在方道东的带动下,现在,覆盖湖州三县两区的土地上栽种了1万亩高产优质黄桃。

  原来,这一砍,是为了改良种植品种、迎合市场需求、提高生产效益而作出的果断决定。

  当年潘店大种桃树,就是因为桃子效益好。看来吴兴的农民,追求高效益的经济意识是早就扎了根的,只要碰到合适的“土壤和气候”,就一定会结出致富的果实。

  种桃大户方道东(左)向本报记者和浙大学生介绍他与黄桃的故事。 记者 林云龙 摄

  山露大王沈小林(右)讲解蔬菜种植。记者 林云龙 摄

  解放思想永远在路上

  孙建龙是吴兴尹家圩粮油植保农机专业合作社负责人。他自称新型农民,在3000多亩土地上耕种。他要改变父辈眼中农业靠天吃饭、靠人力吃饭的现实。

  拖拉机、插秧机、收割机……在合作社里,我们看到各种农业机械一字排开。孙建龙会用、会修,还会操作无人机进行植保作业。如今,合作社从育秧到种植,从管理到收割,从烘干到深加工,已经实现了全程机械化。统一经营,提高了生产效率,更能按需生产,抵御市场风险;统一经营,还提高了亩产经济效益,并且让生产过程变得更加绿色生态。

  沿着妙新线、埭芳线,继续向吴兴区西南方向行进,我们一行人来到埭溪镇上强村。这里1300多亩土地上,种植了一种陌生的蔬菜——山露,也叫蜂斗菜。9月种下,第二年5月收割,与晚稻轮作,亩均产值超过1万元。沈小林是远近闻名的山露大王,他种植的山露产量高、质量好,占全国出口份额将近70%。

  为何沈小林选择种植山露?“胆子大。”他说,19年前,听说山露能卖好价钱,便一头扎进去。为何沈小林的山露能高产高效?“有方法。”黝黑精瘦的沈小林举例说,“山露很娇贵,水多一寸就淹了,少一寸就蔫了。”19年如一日,他就住在合作社生产基地里,每天观察天气,时刻调节水量,几乎没有睡过整觉。

  乡村振兴离不开人气。无论是41年前的种桃树,还是如今的粮食轮作、套种,无论是推进农村土地流转、适度规模经营,还是推动产业融合和发展农村新业态,都不能忽视农户的积极性。越来越多像孙建龙、沈小林这样的职业农民,成为新型经营主体的带头人,让脚下这片土地持续增值。

  当年的“桃树风波”促进了生产关系的变革,从人民公社统一经营到一家一户分散经营;如今,土地交由家庭农场、农业合作社等新型农业主体统一经营,生产力发展迎来新的飞跃,这可不是新一轮的思想解放嘛!

  记者采访时任浙报农村组组长、现已退休的杜加星(左)。记者 林云龙 摄

  这就是新闻的力量

  杜加星(原浙江日报副总编辑)

  《砍掉四千株桃树的错误必须纠正》发表时,我正担任浙江日报农村组组长。一篇新闻名篇的诞生,离不开记者和编辑对新闻事件的敏锐捕捉、对党和国家宏观政策的准确把握、对省委宣传意图的充分了解。

  浙报对“读者来信”十分重视,要求“件件要有回复”。其实,这个要求是很高的,那时浙报每天要收到成麻袋的读者来信,成百上千封信件从全国各地寄来。浙报设立通联这个岗位,其中一个重要职责就是对所有读者来信作第一遍阅读和筛选,然后再交给记者、编辑、组长等作出相应的安排。

  也就因为这个优良传统,我“抓住”了这封投诉信。在核实后加上编者按,并起了一个态度鲜明的标题《砍掉四千株桃树的错误必须纠正》,发表在《浙江日报》一版。

  一篇好的舆论监督报道,它的影响力是深远的,某种意义上讲,可以让坏事变好事。

  1978年4月21日,也就是我们的稿件发表后的两天,吴兴县委也作出了认真的检讨,并发表在《浙江日报》上。吴兴县委认识到,潘店大队砍桃树是坏事,但通过这件坏事,给县委和各级干部进行了一次深刻的政策观念教育,把搞乱了的思想扭过来,搞乱了的政策纠正过来。这件坏事,反而进一步推动了吴兴今后更加自觉地去贯彻落实党在农村的各项经济政策。

  1979年年底,我们的记者前往潘店大队。砍桃树一年后,潘店的变化可谓令人欣喜:夏天桃子迎来了丰收,1979年全年五业兴旺。而曾经下令砍桃树的人、带领砍桃树的人,思想也转变了,成了支持社员发展家庭副业的热心人。1979年春耕前夕,当地干部决定潘店哪块田种什么、怎么种,在国家计划指导下,由生产队决定,让社员作主,因地制宜。当年,十亩山岙田种上了耐旱高产的中稻良种,趋利避害,虽然当年是少雨的年份,这些田每亩产量还是达到了800多斤;公社干部也带领农民尝试了新的育秧方法,让早稻增产。

  这样一次全方位、多角度、连续式、有反馈的报道,让一件坏事变成了好事,对肃清“左”的思想流毒、解放人们的思想、推动党在农村的经济政策落实等,都作出了很大贡献。这就是新闻的力量。

  (许雅文 整理)

  强“四力” 写佳作

  沈雨若 曾羽

  当我们接到“同走新闻路”的任务时,心里充满期待。那段风云激荡的岁月,虽然离我们有些遥远,但其传奇色彩令我们十分好奇。

  1978年4月,《浙江日报》头版刊登的《砍掉四千株桃树的错误必须纠正》,犹如平地一声雷。这样一篇报道是如何产生的?我们带着疑问,见到了当年这篇报道的编辑杜加星老师。他回忆说,那是在一封读者来信中找到的报道线索。我们深深折服于前辈敏锐的眼光,他们一直坚持在群众生产生活中发现问题,寻找选题。

  如今41年过去了,桃树山林改换面貌,我们有幸跟随当年经历了砍桃树事件的村民和浙江日报记者走访故地。当时的浙江日报记者走遍桃林,走进很多村民家里,问发展状况和收成变化,反复核实情况后才有了当年的报道。我们试图去体会当时失去重要收入来源的社员们的心情,体验浙报记者挨家挨户走访调查的历程。我们将汽车停在村部,迈开脚步,走过当年遍植桃树的山坡,走过美丽乡村建设中修葺一新的广场、回廊……移步换景中,村民的话匣子自然而然被打开,我们对潘店有了更为充分和全面的了解。回到家才发现,那天我们竟然走了两万步。

  “芳林新叶催陈叶,流水前波让后波。”改革开放40年来,中国农民以敢闯敢干的勇气和自我革新的担当,闯出了一条新路、好路。作为未来的新闻人,我们深深体会到,走在这条由前辈们开辟出来的新闻路上,不但需要炽热的理想,而且还要行走田间地头,敏锐观察,深入思考,笔耕不辍,用一双铁肩、一支妙笔完成记录改革步伐、推动社会进步的优秀新闻作品。

  尊重农民主体地位

  徐旭初

  白驹过隙,沧海桑田,这个跨越41年的故事充分反映了乡村大地上翻天覆地的变化和蓬勃生机。

  这个故事说明了什么呢?说明了在农业农村发展中,要尊重农民利益,尊重市场规律,尊重农民群众的创造性和主动性。改革开放40年,见证了我国市场经济迅猛发展的进程,也是农民群众日益融入市场化、现代化的过程。在此进程中,广大农民群众的主体性和现代性也得到有效提升。

  长期来看,要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必须充分注重“内源发展”,亦即在农业农村发展中确认和尊重农民群众的主体地位,拓展和提高农民自我管理水平、自我发展能力和参与现代化建设的能力,激发农民的积极性和创造性。

  在“内源发展”思路下,发展不能完全依赖于外部力量的推动,农民福利状况的改善也并非发展的唯一内容;发展意味着新的生产经营组织方式的形成,意味着农民自我管理水平、自我发展能力和参与现代化建设的能力的拓展。因此,“内源发展”不再是结果导向的外部推动,而是机会导向的内生创新。你看,41年前,吴兴的农民被迫砍桃树,而到了新世纪,他们为了改良种植品种、迎合市场需求、提高生产效益,自愿砍掉旧桃树,种上新桃树;以前他们单干,而到了今天,他们组建合作社,开展统一经营、规模经营。

  当前,我国正迎来一场极其深刻的、前所未有的农业大转型。在此新阶段,要使农业农村进一步获得持续快速健康发展,更需要稳定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创新农村经营体制、探索新的生产经营组织方式,更需要使农民群众逐步从自然农户向法人农户转变,逐步成为适应农业农村现代化发展要求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农村建设主体。而所有这一切,也需要我们继续深化改革,尊重市场规律,尊重农民主体地位,激发内生动力,充分调动广大农民群众积极性和创造性,增强农民自我发展能力。

  (作者系浙江大学中国农村发展研究院教授)

责任编辑: 邹姗琳